第18章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1 / 3)

作品:《穿成恶婆婆后,我让全村心慌慌

林九娘刚好拿着锅走出来要刷,瞧见了这一幕,眉眼一拧,果真是干啥不行,惹事第一名。

看到猪头肉上沾上的人血,林九娘一脸厌恶,她肉已经够多,不需要他再加菜。

板着脸打起一桶水,直接泼了过去,然后自己动作麻利地开始分割起猪头肉来。

刘四郎包扎好伤口出来时,林九娘刚好把猪头的皮肉骨头分开,而剥出来的猪头肉刚好被她扔到木盘上。

刘四郎一脸羞愧,“娘……”

砰!

林九娘手中的菜刀直接砍在菜板上,双眸冷漠地看着刘四郎,“我让你住在这,是让你来干活的,不是让你来给我添堵的。”

“十三岁,用个刀都能伤到自己的手,刘四郎,你不想干活就直接说,不需要用自残这种方法。”

“我这里不养废物,不干活就不要吃饭。再加上你今天的表现,中午这顿饭,你不要吃了。”

说完之后,林九娘直接端着猪头皮和头骨朝厨房走去。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瞧瞧刘四郎,啥也不会,瞧着就让人头疼。

刘四郎眼神黯然,他真没用,怪不得阿娘生气,她罚自己是应该的。

低着头拿起一旁的扫把,强忍着手指头上的疼痛,开始打扫起院子来。

没多久,厨房内飘出了一股诱人的香味。

本在擦拭屋内家具的刘四郎,忍不住吸了吸鼻子,娘做的肉真香,昨晚做的烤肉也好吃,但想到自己被罚不能吃饭,眼神一黯。

端起木盆里的脏水走出去倒掉之后,刘四郎拿了个破篮子出了门。

林九娘自然没错过这一幕,但却没喊住他,而是若无其事地翻着锅里的卤猪头皮。

不饿下肚子,他不长记性。

被人从手里抢走了肉,她没动手揍他就已经很好,还想吃饭吃肉,想都不要想。

她不养闲人。

一勺子卤汁浇盖在白胖胖的米饭上,再加上一块卤得入味的猪头肉以及一碗猪骨头汤,林九娘吃了个圆肚子。

吃饱喝足,自然是想睡觉,不过刚躺下,家里的破门就被人啪啪地拍得格外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