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言情 / 秦皇 / 章节正文阅读

第 3 章节(1 / 1)

作品:《秦皇

,这样也惹出事来。午间,他本在勘验火泥,便有士卒前来寻他,说是有人偷他家农器,已被士卒当场抓住,按秦律,偷盗者应予流放,而擒贼者赏百钱。严江正想有什么农具,便见士卒将一名十来岁的女孩重重推到他面前:“公子,便是此子,在后院偷盗踏锥,为我当场擒获,快快将其交官吧。”那语气兴奋至极,仿佛在说晚上加餐吧。“恩人饶命!我绝无此意,”那女孩大哭跪下,竟然是昨日他救从匪徒手下救下的那位女孩,“实在我家婆婆昨日伤的太重,麦饭难食,至今粒米未进,我一时心急,才想用那踏锥脱些麦壳,让婆婆用些,救恩人宽赦了我吧!”严江还以为是什么大事,挥手道:“小事罢了,放了她。”“公子不可!”那抓人的士卒脸色有些勉强,却依然没有放开女孩,而是梗直了脖子,“人有罪不举,也是大罪,您不可糊涂了!”若如此,他便拿不到赏钱了。严江的微笑道:“哪有贼人,这女孩是给我送麦饭报恩,这才想要用下踏锥,有来有往才是处世之道,你们为我修屋置室,我亦会每人百钱回报。”如今一石粟米最贵也不过一百钱,是一普通人家整月的收入了,他们本是是士卒,突然有这么一笔意外收入,便也都不说要举报拿赏的话,而是纷纷感谢公子的大方仁义。“用便用了,”有些担心这些士卒回头一鱼两吃,严江便又对女孩道:“你回去予村人言,若想用踏锥,捣一斗粮便要为我捣一斗土,愿者皆可来。”来用的人多了,这女孩的事也不算事了。“谢公子仁义!谢公子仁义!”女孩哭着磕头,感激无尽,直到额头出血,这才提起背篓,再回头看他一眼,快步离去。消息传地飞快,不到半个时辰,便有村民带着麦粒前来排队,他们家里也有石杵,但石杵极重,举杵捣米不出半刻,便手臂酸痛难举,谁捣谁知道,如今有了利器,代价只是帮着多捣点石头,又不用出钱,不来的是傻子。过了一会,村民又因排队吵了起来,严江便又让人砍下一树做了一个,至于新做出来的石锥下边不规整,不好捣米这个问题也好办,新做的用来捣土嘛,磨上一会下边就平整了,多做几个还能出几个质量好的捣米呢。村民们纷纷称赞公子德高,计谋无双,说得他很是汗颜。于是一天之内,严江名声大震,村民称其为“锥公”。严江对这个名字非常不满,却又无可奈何——他的“受不起如此称号”被村人视为谦虚,有需求就有赞扬,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周围的“丰田里”、“溪下里”都过来队排舂米。秦汉时捣米是一件非常辛苦的活计,对手腕肩膀和腰背都是非常重的负担,甚至舂工是一个刑罚的工种,数十年后吕后熬死刘邦后翻身作主,立刻将刘邦宠爱的戚夫人罚为舂工,让其每日舂米。戚夫人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编唱了个“终日舂薄暮,常与死为伍”给儿子告状,结果就是母子一同gg,堪称古今第一惨案。他找里正询问了一个今年的收成,又问了一下户数,预计还会有更多人来,便拿了钢丝锯,让人再去做砍树两个踏锥。相比青铜斧和石刀,钢丝锯盘起来大小不过拳头,搞定一颗人粗的大树却只需要一刻的时间,是名副其实的野外神器,让士卒们看他目光都变了,至于剥树皮树枝这种事根本不用他们操心,围观群众见有柴禾可拿,几下便瓜分干净,一点残渣都未留下。他们甚至一直排到了天黑,周围已有狼嗥虎啸,也还有数人舍不得离开。严江只得点了火堆围成一圈,免得被野兽骚扰,然后买了些麦粒舂碎,给他们熬了点麦粥,让他们彻夜劳作——对他们来说,熬一晚抵得几日辛苦,已是占了大便宜。然而这让他回去晚了些,猫主子醒来时没有遇到准备好的饭菜,被完全激怒了,大鸟傲然而立,对仆人带来的野味不屑一顾。严江熟练地给小气的陛下解释晚归原因,顺便一说今天遇到的事情,陛下这才怒气稍缓,微微张口让其投食,不再对他的讨好不理不采。但仆人还是有些怜悯众生:“陛下,这秦法竟然让人相互举报,不怕诬告么,若不是我反应及时,那女孩一家必然就完了,秦法严苛至此,真是残暴啊。”猫主大怒,一脚踢翻了一卷秦律,似乎在让他细看。那是李信送来的一些秦简,让他没事多看看,免得不小心趟雷,严江却是懒得翻看:“我只是初翻一下,里边规定的比城管还细致,记哪些犯法还不如记哪些不犯法,不说这个了,快吃东西吧。”猫主怒而绝食,一定要仆人看完秦律。简直是诽谤,诬告是要同罪的,哪里残暴了,哪里残暴了?5、赚钱严江说话算话,次日便将说好的钱币给予众士卒工匠,算是报酬。如此重赏之下,他们修筑地基的速度越加的快了,连他的那用碎石修的房子,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搭起。唯一能限制他们速度的,就是原料了。如今的村里相连,只有车马难行的小道,青石得从山上背下,碎石得从河滩捡起,房梁得用旧木,这些都得买回,还有匠人们吃的饭食,都是支出。他这时发现,钱好像是不太够用了——他给了这里来帮忙的村民麦饭,又让他们去河滩背来碎石,还要求平整土地,加高地基,开挖排水沟渠,这些都是要花钱的。他是有调料,但大部分都是用来作种子,不能动用,钢锭已经给了李信做报酬,自己的那套户外神器“折叠铲、钢丝锯、罗盘手表”都是不能动的,剩下的应急药品也就那么几颗白药了,汗血马的事情听说已经报上去了,李信说应该可以给他表上一功,成为一个有低级爵位的秦朝公民,到时会有金与国做奖励,让他不要急。严江其实是不急的,只是他看着那些面黄肌瘦的庶民为着一点小小的恩惠努力捣土,汗水湿眼也不敢慢一刻,怕被后边排队的人赶下,看着不到十岁孩子被沉重的背篓压得直不起腰时,便有些不忍了。他不是那么容易心软的人,从伊朗到印度河,从费尔干到罗布泊,这种情况他看得太多,哪怕在现代社会,偏僻的战乱地区也有辛苦求存的人。那时他无论在非洲拍大猫,还是中东拍兔狲,又或者南美拍蟒蛇时,他都是平静地走过,最多给那些孩子们分一点食物,同行的国外队友也只都说,那些是他们国家的事情。但这里不一样。这是他的故土,哪怕时间跳跃了两千年,在重新看到秦长城那一刻,从灵魂里涌出的触动,都让那一路的辛苦与危险化为一个值得。若是什么都不能改变,他为何要回来,安息帝国孔雀王朝甚至迦太基罗马,哪个不能成为他的安身之地?从现代社会走出的他,原本已把自由民主富足视为理所当然,哪怕只是带来一颗种子,能让故土的人们生活得更好一点,他也会为自己做到的事情骄傲。所以……所以今天就去打野了,晚上,晚上就不回去了!严江回到客舍,看着熟睡的大猫头鹰,低头有些心虚地亲了一口,留下一块有字的木板,表示家里要断粮了,晚上要去赚一点钱,肉干在包袱里,有点冷硬你将就一下。然后就带上装备出门准备大干一场了。没想到路上被李信小公子缀上,这名年轻人以一种兴奋的语气说看到江兄这模样就像看到我爹准备打仗一样,肯定是去搞事情的,不带上我,那也太不够朋友了。严江倒是惊奇地看了他一眼,寻思这小子天生就是喜欢贪功冒进的主啊,难怪将来秦国灭燕时能脱离大部队三千轻骑追击千里,从河北打到辽东,生生立下擒燕王大功,功至王候;当然也就更难怪他会把秦王的二十万大军葬送在秦楚之战,被家里拿三代爵位换回小命,回家种田了。既然如此,就算甩掉他,他怕是也要跟来的,万一出了什么事情,自己可能就得卷着陛下跑了,便带上吧。陇西从秦建国起便是流放之地,逃亡的盗匪特别多,山高林密,是大猫的最爱,不少都喂了华南虎,但也有顽强生活下来的,他们聚为群盗,敌进我退,敌来我躲,堪称游击先锋,没事就骚扰落单的村民,毁坏田地,劫掠商队,在郡城的人头个个价值十金以上,人人能换一百石粟米,差不多是三头牛的价格。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于是趁着天色,两个勇夫直入深山。严江是野外王者,而李信连个青铜都算不上,是个只会跟着喊666的咸鱼,一路光是把走丢的他找回来,就耽搁了他至少半个时辰。好在这只咸鱼不笨,几乎是天生的战将,只是跟来几个时辰,便基本学会如何在丛林里穿行寻路,看严江追踪的要素,也能说个一二来,至少勉强跟得上,遇到华南大猫林中野猪时也可以灵敏上树,至少不给严江添麻烦。出呼意料的是,严江并不杀大猫,说这是什么灭绝动物,他有一种药剂也不知是什么配的,撒出去便能惊走这种大猫,还有一只特别肥的大猫一直缀着他们身后,仿佛准备在其中叼走一只,让李信汗毛倒竖,两股战战。每次看着那只大猫靠近,严江倒一箭射出,阻了对方路途,中间甚至找了偶遇的野猪,被他一箭射入眼睛,然后丢去喂了一只看起来特别肥的大猫,终于让它没再跟来。山高林大,一路天色渐暗,密林更加危险,不时有虎啸狼嗷,李信走得面有菜色,拿剑的手握得死紧,但没有说一声苦,更没有半点退出的意思。他们也顺利找到了一处盗匪巢穴,说是巢穴,其实是一个不大的溶洞,周围用草木掩盖着,围绕着一堆细小的烟火,里边的群盗不过**人,个个长得比隶臣妾还面黄饥瘦,宛如饿殍,远远看去,眼里似乎都有幽幽绿光。九个人头,九十金,换算下来是四万多钱,怎么都够用大半年了。严江看了一个方向,开弓拉箭。他的弓箭学自里海附近的斯基泰弓骑兵,复合弓是安息阿尔沙克一世亲手送的,为他练手的士兵则是从安息到月氏,种类遍及整个丝绸之路,在如今这三十米不到的距离,不敢说百发百中,也是有九成的命中率的。杀他们,没有一点心里负担,因为他们围绕在一起啃食的,是一具老人骸骨。言谈之间,他们还在抱怨年轻人跑的和兔子一样快,都得躲着,只能找这些老人,可是肉老骨多,血里也没多少盐味,山里野兽又多,小动物难抓,谷饭又难吃,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哦。下一秒,铎的一声,说话的盗贼便被一只羽箭穿喉,送他到头。在盗贼拿起削尖的棍棒冲上来之前,严江反手射出第二只箭,一名盗贼胸口血花一溅应声而倒:“右边两个给你,没问题吧!”“没问题,我觉得我可以选三个!”李信激动地嗷嗷叫,拔剑就冲了上去。严江略无语,抬手又是一箭,将最近一人射中胸口,长弓一收,反手就一刀收割了面前又一个人头,侧身一避,把身后的一名盗匪割喉,他的战斗极为狠厉,没有一点迟疑,看得另外名盗匪惊恐无比,转身便逃——这是他们最强的技能,让他们无数次从军队手中逃生。但严江只是挑眉,心中嗤笑一声,拉开距离的话,这不是给弓兵送人头么。他再拉一弓,又是一箭射出,立时又倒一人,再开一箭,惨叫喋出,已是清场完毕,这才转头看李信那边。只见李信已经成功砍翻一名盗匪,正追逐着剩下一个往林中飞奔去,那速度快过兔子,眼看就要失去目标,他还在大喊贼子站住别跑。严江无语摇摇头,搭弓。就在这时,一道白光掠过,那盗贼惨叫一声,倒在一丛灌木上。李信惊呆了。只见一只有着白毛黑斑的夜枭无声地立在那盗匪的后颈之上,尖锐的利爪深入血肉,此刻正滋滋地冒着血,那眼睛在黑夜里越发黑的恐怖,却是没看李信,而是直直地盯着严江,那眸里是深深的愤怒,仿佛遭到了背叛,让李信都有些恐惧,本能地就让开身体,等严兄自己去抗。“小陛你醒了,”严江脸上欢喜的表情倒不是伪装,“我正担心你没吃的呢,想着收了人头就快些回去呢,你找来地也太快了。”猫头鹰怒气勃发,飞上去就落在他肩膀上,它爪子血淋淋地,弄了他一身,脖子三百六十度扭了数次,仿佛在寻找什么出轨证据,怒气越发地深了,但严江却只是柔声安慰:“小陛放心吧,自从有了你,我就没找过别的动物,连阿黄都是你一定要选定当坐骑我才买的。”说来也奇怪,平时陛下都把汗血马视为坐骑,但当他在秦朝把阿黄卖掉,却一点反应也没有,可怜小黄还以为自己会如以前在小国那样耍个仙人跳,把它带走呢。自己一个野生动物保护者,为了陛下把其它的毛绒都抛弃了。陛下左看右看,确实没看到什么其它动物,这才冷漠地抬起脖子,严江立刻给它按摩翅膀,表示您今天飞那么远找我,真是辛苦了。李信在一边忍不住吞了一下口水:“严兄,你家这只大枭可否割爱给我啊,我愿以一千金相换。”天啊,这只鸟能顷刻取人性命,在战场上将会是何等威武擅战,甚至可以夜间出战取敌性命,简直千金难求,不容错过。“你亦然见识了我家的爆脾气,非我不舍,实在是给你了,怕是你我都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严江也很无奈,用秦语大吐苦水,“这世间野兽万千,我就没见过我家这么小心眼的鸟,当年我养过的老虎、兔狲、黑豹没一个不被他丢掉,后来打不过老虎花花,宁可绝食都不许我养,你要得了它,怕是老婆都娶不了。”陛下静静享受着酸痛翅膀上的按压,面无表情,仿佛真的听不懂一样。“不试试你怎么知道,要不让它和我睡一晚——”李公子就不想放弃,“就一晚好不好,江兄,我给金……”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