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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1 / 2)

作品:《末世:开局一座红警基地

而且吃烧烤的时候就是要热闹,就是要有气氛的时候才吃得香呀。

烧烤喝着啤酒,这小日子就算给个神仙当当也绝对都不换啊。

几个人其乐融融的,气氛大好的吃着烧烤。

半个小时之后于宏壮咬了一口烤肉,然后喝了一口啤酒,打了一个嗝。

也没有顾及什么形象啊,直接就躺在了地上。

吃饱了就躺着才是最舒服的事情。

这一次吃的可真是爽呀!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就是古代豪侠的感觉吗?

不知道以前古代的大侠们,是不是过的就是这种生活?

行侠仗义自己是没有遇到过了,也没有机会遇到了,但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自己倒是做过了。

可真是爽呀。

怪不得电视剧里面那些在,客栈里面一见如故的少侠大侠们,很多都会拜把子称兄道弟什么的。

原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这么爽快啊!

再加上喝酒容易上头,也怪不得他们相见恨晚,动不动就磕头拜把子了。

于宏壮原本的酒量不怎么样,但是他现在是三阶战士的身体素质,两瓶啤酒的度数根本不会让他喝醉。

以他现在的体质放到普通人里面不说,当个酒神,当个老酒鬼是觉得没有问题的。

可以算得上是千杯不醉了。

他这一次仅仅只是喝了两瓶啤酒而已。

本身以他的身体素质,新陈代谢就比较快,这两瓶啤酒的酒精还没有发挥多大作用呢,就已经被代谢掉了。

双手背在脑后,看着天空于宏壮擦了擦嘴。嘴角不经意的勾起了一抹微笑。

现在忽然想起了李白的一首诗。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心中豪迈万千。

这正是李白的将进酒。

躺在地上又休息了一个多小时以后。

于宏壮才从地上站了起来。

然后对着身边的人们说道:“行了,这一次休息的也够久了。咱们是时候再继续往上爬了!这一次爬的会比上午要累很多,时间也要持久一些,希望你们能够坚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