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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何为大丈夫(2 / 5)

作品:《明天下

昔日蓝田县东乡首富就是这种状况,犯了错,证据确凿,然后就跟自己的管家,帐房一起被正大光明的砍脑袋,他的兄弟要坐十六年的监牢,他的长子被衙役在光天化日抽了五十板子以儆效尤。

在归还了贪污款项,缴纳了大笔的罚款之后,官府对他们一族并没有进一步的行动,除过,一代人不得为官之外,与蓝田县其余百姓并无二致。

当年在审判这个案子的时候,全关中乡绅的目光都盯在上面,等到判决生效,处理结束之后,当年,蓝田县所属的乡绅们对商业的投入远远大于对土地的投入。

现在,只要是蓝田人都明白,在如此低廉的租赁土地价格下,想要在土地上发大财已经完全不可能了,想要过上好日子只能另寻他法。

李洪基此次诬陷云昭,抹黑云昭虽然看起来用心很是恶毒,对于西安城乃至关中的士绅阶层们来看,这也是一次难得的将问题摆在台面上的机会。

有钱人在乱世的时候对穷人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感。

这种恐惧感就是李洪基,张秉忠一干起义者带来的,过于温和的人是不可能让这些富贵者有畏惧感的。

既然李洪基他们帮着把这事干了,云昭就觉得自己可以从中温和一下。

秦王心中的恐惧此生都不可能过去……所以,他这几年生了好多孩子,而且在到处送……这些事云昭都是知道的,他没有阻拦,哪怕他送出去的孩子被人家送回来了,并且向云昭告密了,云昭还是把他的孩子平安的送还给了秦王。

这让秦王更加的害怕,他不明白,云昭为什么会容忍他这样的行为。

于是,他就努力的帮助云昭,希望云昭看在他很有用的情况下,能饶他不死。

其实,云昭最希望的事情是秦王可以逃跑,最好带着全家逃跑,如此一来,占据了西安城十分之一的秦王府以及城外的十万亩土地就能顺理成章的成了蓝田县的财产。

虽然直接剥夺是省事的办法,云昭却希望秦王有一日脑袋不对的情况下,拱手送上,即便是送上,也要多送几次,蓝田县才会接纳,并且隆重表彰他这样的行为,以为天下皇族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