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十几岁的我可是才情尽显(1 / 5)

作品:《我没想去参加选秀的

男人之间的友谊是很容易建立起来的,如果“气息”相似,那可能就真的一见如故,就像陈韫来着营里边认识的杜仲轩、杨轩差不多,大家性格都很好,包容度很强,主要是还很会说话,所以陈韫对和他们来往没什么抗拒的。

一顿两顿蛋炒饭竟然还能交到不错的朋友,陈韫自己都觉得稍微有点离谱,而且杜仲轩在吃完吃后还赞不绝口,做音乐的人可比jason要会说话得多,他在那儿都把徐来的蛋炒饭吹成了《创造偶像》营里独一份了。

不过陈韫对此倒是很受用。而且他还发现他之前有听过杜仲轩的歌,是一首英文歌的remix,他的remix版本做得要比原版好听得多,至于音乐性什么的他倒是不懂,他只是能清晰分辨出自己耳朵的感官。

所以说,他也算是认识名人了?

陈韫感觉杜仲轩应该是他认识的人里边名气暂时最大的了。

不过,偶尔他也觉得认识杜仲轩并没不是一件好事,这当然无关蛋炒饭,而是——

“陈老师你在这儿啊?我一猜你就在这儿,你练习完了吗?要不要跟我出去遛一遛?”

当陈韫偷偷跑到之前看书的那地儿坐下没一会儿,闲下来的杜仲轩直接就把陈韫给找到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陈韫叹了一口气放下书,回过头看着杜仲轩。

杜仲轩也是一个妙人,陈韫在认识他之后才发现,他跟jason其实没什么两样,这人也是顺藤摸瓜的好手,社交牛逼症患者之一,和人不熟的时候要比jason稍微矜持一些,但是熟悉后也就没差别。

不过,虽然杜仲轩他是真的闲,但陈韫对他会有亲切感,因为这人跟他一样,也是临时被节目组找来的。他本来是来面试节目的后期以及制作组,结果因为缺选手临时让他顶了上去,按照他所说的,“我参加这个节目也就是玩玩,能走多远就走多远,没什么追求。我还是要好好做音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