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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猛兽疑云(2 / 5)

作品:《我的1995小农庄

就是它们找机会下手的时候。

除非是像去年那样,一个队上的青壮,十多人,二十人一起去山里。

这样多带几杆枪,带上一群狗。

便是来了老虎和黑瞎子也不带怕的。

就是眼下只跑了一头猪,不值当这么兴师动众的。

再说今年庄稼收成不错,就算有人想组织打猎,大家也都没动力进山了。

陈泽这时候还不知道他们两个人的心思呢,一听王立献放弃去追猪,顿时就急切的道:“为啥不去找回来啊献哥?不行咱们就多叫几个人一起进山找一找嘛。你看看这地上,血都流成这样了还能跑掉,肯定是大猪,不抓回来多可惜。”

王立献嘴拙,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解释,皱了皱眉头,最后也没吭声。

陈凌这时候抓着那半截尾巴在看。

听到他这话,就笑呵呵说一句:“你别急啊水娃,献哥家的狗也不中用了,你催他去撵猪,他也只能干着急,没办法啊。”

“我来吧,我来先给你们瞧瞧,这猪是往哪儿跑了。”

说着,向着农庄的方向打了两个响亮的呼哨。

不一会儿,便有一只神骏的黄爪鹰隼从远处飞来,缓缓的拍打的翅膀,落在陈凌的脚边儿。

鹞子在陈凌身上没有待护肩和护腕的时候,是不往他身上落的。

现在鹞子这双爪子越发的粗硬锋锐,是真正能穿人皮肉的。

陈凌可不敢直接让它落在身上。

“哦哟,是鹞子。”

陈泽惊呼一声,他姐姐一家三口,连带着大妮儿和四妮儿也看呆了眼,原以为陈凌是要把狗叫过来呢,谁知道叫来一只鹞子。

很多人知道陈凌家有这玩意儿,还真没亲眼见到过呢。

“嗯,鹞子能飞,比狗在地面跑快,方便一点。”

陈凌说着,走到野猪留下的血迹跟前,蘸着血抹在二秃子鼻子上,让二秃子去感受了一下猎物的味道。

看到二秃子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起来,就知道它发现了那只逃跑野猪的踪迹了。

当即就把它抓起来,托在手上,向天一扬。

二秃子展翅凌空飞起,在天空一阵盘旋之后,勐地朝一个方向飞去。

“俺的娘哎,不是吧,狗能找骚,鹞子也能找上骚?老鹰跟鹞子啥的不都靠眼吗?你这咋还有靠鼻子的?”

陈泽一看陈凌的做法,顿时叫道。

陈凌抬头看了眼二秃子飞去的方向,笑道:“咋就没靠鼻子的鹰?你又没训过鹰,怕是不知道训鹰还得让鹰记住你身上的味儿吧?”

训鹰中比较重要的一环,就是让鹰记住主人的气味儿。

一般人训鹰,为了让鹰更容易接受自己。

可以用自己的唾液吐在肉上,再把肉喂给鹰吃。

还可以用汗水和唾液结合起来,抹在鹰身上,让鹰熟悉自己身体的气味。

时间长了,潜移默化,鹰就会把你当成自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