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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组织决定了(2 / 5)

作品:《洪荒历

古也同样看向了下方,那星星点点的灯火让他想起了当初的盘部落,那时候他还小,经常和姐姐满山跑,又或者是跟着姐姐训练战斗,经常都是太阳落山了才回到部落,在野外都是一片漆黑,那怕是有着满月时也不过是淡淡的光芒,而在这一片漆黑中,只有部落里才有着火光,橘黄色的光芒,给幼小的古带来的则是绝对的安心。

“是啊,很美。”古也沉声回答道。

两人就立在半空中看着下方一言不发,隔了不知道多久,籍才说道:“在遇到你和钧之前,我最大的奢望就是看到族人们能够有一块安稳之地,能够日出而作,日落而歇,不求富贵,只求安稳,可是连这都不可得,万族对我们人类真真是要逼迫到死才行啊。”

古也是认同的点头,他眼神幽深,当下就说道:“负面意识的我来到这片区域,就见到了太多的悲惨,那些万族如同野兽一般,既奴役我们人类,也吃食我们人类,甚至完全没有把我们当知性生命,想如何糟蹋就如何糟蹋,在他们眼中我们低贱得如同蝼蚁一样……”

说到这里,籍和古都同时无言,两人在这一刻都同时想到了什么……

力量。

蝼蚁之所以是蝼蚁,就在于弱小如斯,任凭是谁践踏而过都可以,甚至连察觉都做不到,所以才是所谓的蝼蚁。

人类比之万族就太过弱小,异人虽然强大,却无法传承其血脉与力量,所以人类势力都是从强到弱,或许在最初时可以与万族对抗,但是随着其强大的异人死亡,这人类部落就会走向衰亡,反观万族,有着超凡体系,代代超凡不绝,而且强大的超凡者寿命大增,代代累积,最终就会出现复数的灵位,这就超越任何人类部落了。

籍和古就向着下方落去,而在即将落到地面时,籍忽然对古说道:“古,我绝不会让人夺走这光芒……绝不!”

“……嗯。”

然后当天晚上,钧与张好焕就找到了籍,并且对他说明了来意。

“什么?让我来当这座城市的国王?”籍满脸懵逼的反问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