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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1 / 4)

作品:《逐浪

隋懿瞳孔微张,宁澜说的话已经通过神经投射到大脑,可他下意识抗拒去解读。

眼前人的嘴巴、鼻子、眼睛,包括眼睛下面那颗他亲吻过无数次的痣,都与记忆中分毫不差,然而出口的话却没有半分熟悉的感觉,只让他如坠冰窟般地冷。

隋懿嗫嚅地问:“你……不记得我了?”

这句试探的疑问显然是句废话。如果不记得,宁澜不会是这样的反应,连眼神都飘忽不定,不敢与自己对上。

隋懿大步流星地绕过去,不由分说攥住宁澜的手腕。宁澜左耳上的耳钉摘掉了,只留两个浅粉色的耳洞,手串也没了,只有手背上的伤疤还在原处。

那是为他做饭时被热油烫伤的。当时他还想着要买最好的烫伤膏,每天抹三次,让这双漂亮的手一丁点痕迹都不留。

这是宁澜没错,他的澜澜回来了。

人在越是急切的状况下,总是越是害怕出错。确认过之后,隋懿拉着宁澜的手又紧了几分,在摸到他手心的冷汗时,急道:“怎么了?不舒服吗?”

一旁的鲁浩见宁澜反应古怪,明显是紧张极了,由此认定隋懿即便认识他,也绝对不是什么好人。于是上前把宁澜隔开,护在身后,对隋懿道:“他说不认识你,麻烦你现在离开。”

隋懿眼里只有宁澜,冷不防被鲁浩推开,不满地伸手去拉宁澜:“跟我回去。”

这次宁澜躲了,他侧开身,幅度很小地摇了下头,眼睛自始至终没有看隋懿,径直转身往里屋走。

隋懿被鲁浩挡着进不去,面部表情紧绷,在濒临爆发的前一秒,沉声道:“让开。”

鲁浩只比他矮一丁点,气势上完全不露怯,还是那句话:“请回吧。”

隋懿心性中还保留着些少年人的莽撞,若是在三年前,他早就动手把这人按在地上揍了。

鲁浩能感觉到这个年轻人身上散发出的暴躁狠戾,迎着他暗沉的目光,冷静道:“如果你想看到他状态变得更糟糕,就尽管闯过去。”

终究还是理智占了上风。

隋懿退到小卖部外面,深吸几口气强迫自己保持冷静。

现在人已经找到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把他带回家。虽然看上去没那么轻松容易,但无论怎样,都好过找不到人时毫无底气地到处盲目抓瞎,然后承受一次次失望。

心绪稍平,隋懿颓然地靠在墙边,仿佛刚才的短短几分钟,就已经耗去他全身的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