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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四章 巨熊母神(1 / 5)

作品:《赐我神之名

冉诺人生活在哈普库拉山上,用古提利语翻译过来,就是巨熊之山。

在这片广袤的山脉中,生活着将近两万冉诺人,他们分为大大小小一百多个部落,共同信仰着巨熊母神。

在一个部落生活了三天,奥德修斯篡改了所有人的记忆,他不仅成为了部落的一员,还收获了一位美丽的妻子。

至少部落的首领认为她很美丽。

到了第四天,奥德修斯终于等来了机会,他的部落将前往哈普库拉顶峰的山洞,向巨熊母神献上他们的祭品。

他们的祭品是狼,四头短脸白狼。

同样是生活在极寒之地的猛兽,熊是冉诺人的神兽,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伤害熊,哪怕会在下一秒被熊吃掉。

但狼就没这么好运了,它是冉诺人的主要猎物,所有的冉诺人都穿着狼皮制成的衣服,狼肉是他们最喜欢的食物,但这只限于普通的狼,巨大而凶残的短脸巨狼,则是他们献给巨熊母神的祭品。

在风雪之中攀爬陡峭的岩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手脚都套着狼爪的冉诺人很有这方面的天赋,但奥德修斯的天赋要稍差一些,爬到一半,他不得不动用技能,像蛇一样在岩石上蠕行。

首领看到奥德修斯的举动倍感诧异,他刚要发问,却忘记了自己想问什么。

极寒之地没有太阳,一路也不知道爬了多久,中途有几个族人从岩石上坠落,直接摔到了万丈悬崖之下,可部落的其他族人却懒得看一眼。

奥德修斯很喜欢冉诺人的理性,多看一眼也不会改变什么,又何必做这种没有意义的事情。

等来到了峰顶,众人进入了巨熊母神的宫殿。

说是宫殿一点都不夸张,这座山洞的入口高达一百五十尺,宽有一百八十尺,比王宫的大门要气派的多。

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反应出了巨熊母神的身材,普通人可能还不如祂的脚趾盖高。

这是奥德修斯第六次来到极寒之地,但此前他从来没有见过巨熊母神,他知道这位神灵的力量,也只道这位神灵的来历,对待这样的角色,他向来敬而远之。

可这次是个例外,他的目标就是巨熊母神,来到一块血淋淋的巨石前,首领一挥手,吩咐众人把四头短脸白狼抬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