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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元剧第一主调(2 / 2)

作品:《中国戏剧文化史述

凶顽,皆非良善,以强凌弱,以众害寡,妄兴横事,罗摭平民,骗其家资,夺占妻女,甚则伤害性命,不可胜言。交结官府,视同一家。小民既受其欺,有司亦为所侮,非理害民,纵其奸恶。”),元代的高级官僚中已有人向忽必烈提出要解决这一问题,忽必烈也确实与一些大臣研究过对这些人的处置。但这位最高统治者又深知此辈群起,与政权本身有关,当然不愿采取强硬一点的措施,致使无赖、泼皮们的横行,变本加厉,成为元代广大人民的一个重大灾难。这些无赖、泼皮有着雄厚的政治背景,有不少还做了官;而许多地方官在这种气氛中也渐渐染上了无赖气、泼皮相。这样,无赖和泼皮就与政治权力紧相融合、互为表里,使得这一重大社会灾难更加令人心悸。杂剧艺术家把自己与广大观众最经常地体验到的现实,提炼成普遍性的形象结构,可以想象,在当年是非常容易引起审美共鸣的。戏剧家不避雷同之嫌一再地运用这种形象构件,正证明了它们充分具备建筑在社会典型性基础上的“剧场效果”;

第二,光是在数量上占优势的社会现象,未必就能提炼成有普遍意义的形象构件,此间还需要在质量上具备情感浓度

。有权势的无赖,也符合这一条件:他们最能刺痛广大汉族人民的情感领域。这不是指他们干的某一件具体坏事对人的刺激,而是指他们在本质上与人民正常情感的严重冲突。汉族人民已经拥有过唐宋文明,封建统治机器的运行也曾出现过程度不低的条理化和周密化,本来这对广大人民来说未必有太大的亲和关系,但是,当那些完全不讲规范、不受约束的声色之徒横行于政治生活中之后,封建政治体系固然受到了挑战,汉族广大人民的自尊心也同样遭到了凌弱。如果说,他们可以勉强忍受道貌岸然的正统吏治,那么,当政治连任何表面上的威严也失去的时候,他们的情感就失去了旧时的平衡;如果说,他们可以勉强容忍衣衫褴褛、形同乞丐的井市无赖、街坊泼皮,那么,当这些社会渣滓竟然也居高临下,生杀予夺的时候,他们的情感就溃决了先前的堤防。总之,“有权势的无赖”这种形象构件本身,就饱贮着巨大的郁愤,具有不可估量的情感引发力。艺术形象,本是客观实象与内心情感相结合的产物,或者干脆说,是一种情感实象。元杂剧的这一关键性形象构件,是一种十三世纪中国社会的实象,更是一种最能燃起十三世纪广大中国人民郁愤之情的实象;

第三,这种无赖的形象,便于夸张,便于丑化,便于挖苦,一句话,便于艺术家把主观感情直接熔铸进去,也便于广大观众轻便地触摸到艺术家的好恶爱憎,因而就成了一种简易而早熟的构件。无赖,因自己的本质而获得了漫画化的资格。戏剧一般不能从旁插入作者的评判,全靠形象本身的塑造来表情达意,因此,漫画化的形象是很容易被戏剧开始繁荣阶段的艺术家所采纳的。这种形象,虽然在台上无恶不作,气焰薰天,但实在是已经被艺术家充分“搓捏”过、“处理”过的,他们的荒诞、愚蠢、残暴、丑恶,被揭示得那样明显,即使他们一时还未被惩治,观众也要对他们发出尖刻的耻笑了。这常常使观众在痛恨之中夹杂着痛快,这也常常使中国的悲剧不象希腊悲剧那样令人撕肝裂胆、痛不欲生。这里,首先不是节奏的调节,也不是廉价的满足,而是作者的意志的堂皇加入。这里,既表现出了杂剧艺术家的正直与强硬,也表现出了他们的机智和巧妙。正象没有一个醉鬼会承认自己已经喝醉了酒一样,没有一个无赖——特别是有权势的无赖,会承认自己是无赖。连鲁斋郎不是也自称“我是个本分的人”吗?既如此,那就让我们来放手讥刺无赖吧,与你们这些“本分”人无涉,同时,既然朝廷对无赖也曾颇感棘手,戏剧舞台上加以揭露也大体可以允许。这样,作者在这类形象中加入自己意志的自由就比较大,使得元杂剧的审美系统中,成功地、集中地出现了中国式的一个重要美学范畴:丑。这是一种由善的心、善的手塑造出来的恶,这是一种布满了善的鞭痕的恶,这是一种从反面宣扬着善的恶。因此,这种恶也就可以进入美的领地,成为一种包含着充分美学意蕴的丑。

正由于以上种种原因,那种“有权势的无赖”在元杂剧审美系统中的地位竟是那样突出,那样特殊。

以“有权势的无赖”为中心,元杂剧艺术家成功地再现了十三世纪的中国的昏天黑地。实际上,这也就是为他们自己的整体性郁闷和愤怒,提供了产生依据和发泄对象。戏剧与诗歌不同,不能纯主观地直抒艺术家的内在情感,如前所述,必须表现足以承载这种主观情感的客观世界。事实证明,元杂剧在它的繁盛期对客观世界的表现是基本正确的,是非常浓烈的。我们在本书第一章说过,黑格尔认为戏剧美的特征之一是主体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的统一,但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中国的传统艺术大多具有较强的主体性原则,而于客观性原则则比较疏淡。现在我们终于看到,到了元杂剧,客观性原则也已获得比较充分的体现。

在客观世界中产生的郁闷和愤怒之情,在杂剧中不是直露地呈现,而是隐伏在再现的客观世界背后,这就是主体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第一度

统一;

但是,这样还不够。艺术家的郁闷和愤怒还要完整、酣畅地倾吐出来,因此,对于再现在剧本中的客观世界,他们还要根据主观需要进行调配,为了吐闷解恨,他们可以使当时客观现实中不存在的因素出现、并活跃在剧本中,他们可以把当时谁都难于对付的社会现象在舞台上轻捷地对付掉。总之,在郑重地确认了客观性原则之后,艺术家还要充分地发挥主体性原则的活力,从而实现两者的第二度

统一。

简言之,元杂剧艺术家不仅以典型化的形象构件描画了当时的昏天黑地,而且还以戏剧情节明确地表述了各自对付昏天黑地的不同态度。这样,他们的郁闷和愤怒,也就衍化成了戏剧情节和戏剧结构。乍一看,元杂剧的情节结构琳琅满目,难以董理;但只要细细考察即可发现,它们所反映的艺术家的主观态度也就是几个大类,而这几个大类,正恰又是元代人民有可能采取的几种基本生活态度。因此,它们也就一一具备着社会历史的必然性,足以构成元杂剧整体审美系统中顺理成章的部分。

元杂剧究竟从哪几个方面,通过哪几条途径,来表现艺术家对于昏天黑地的基本态度的呢?

一,惩处;二,缅怀;三,隐遁。

主张用各种方式对恶势力进行惩处,是元杂剧中比较积极的态度类型,也是艺术家倾吐郁闷和愤怒的重要口道。但是,元杂剧中的惩处,大多是通过清官和鬼神的力量来实现的。

清官,是一种经常出入于中国传统戏曲舞台的特殊人物,在他们身上,相当典型地体现了广大中国人民的社会观念和审美理想。在中国封建社会里,清官作为贪官污吏的对立面,是一种很重要的客观存在。他们既代表封建统治者的长远利益,又反映人民群众的某些要求,竭力以自己的努力沟通两者的关系。在贪官污吏到处横行的时代,清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处罚贪赃枉法之徒,因而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成为处处求告无门的平民百姓的希望。当人民群众把自己的希望和理想投在清官身上之后,清官的形象便大大地提高了,传说中的清官不仅在整体上高出于现实中的清官,而且在清官的双重职能上,民间传扬者总是强化它反映人民要求的一面,而对它维护封建统治者利益的一面则经常被有意无意地削弱。在元杂剧中,曾出现过好几位能够毅然断狱的高明官吏,如张鼎、王翛、钱可等,而出现得特别令人注目的,则是最著名的清官包拯。在《蝴蝶梦》、《鲁斋郎》、《生金阁》、《陈州粜米》等剧目中,包拯,几乎成了人们惩治有权势的无赖的一柄常用利剑。包拯,是在法律伦理全都沦丧的时代,人民心中的法律的梦影

清官的力量常常又与鬼神的力量组合在一起。在现实生活中,清官的一次正确断案往往如空谷足音,声播遐迩;但在艺术作品中如果仅仅如实地反映断案雪冤的复杂过程,无论是元杂剧的艺术家还是观众,都会感到不够速捷,不够透彻,因此也不够解恨。他们既然是借着舞台在倾吐着满肚子的郁闷和愤怒,因而就要用足力气,猛吐一口,哪怕因此而使生活实象发生了重大变异。鬼神之力,就是由此而引入元杂剧的公案戏、补恨戏之中的。请看,窦娥蒙受了弥天大冤,她的父亲已官拜“朝廷钦差带牌走马肃政廉访使”,都不能为她洗刷、昭雪,非得让窦娥的鬼魂出场,方才解决问题。元杂剧为什么要在清官之外再加鬼神之助,就可看得很清楚了。《窦娥冤》表明,即使象窦天章这样的清官,往往也有种种因素陷入糊涂与无能。例如,他很容易对旧案马虎了事,很容易用传统观念想当然,即使产生了疑虑也会苦于缺少旁证。窦天章确实遇到了这些来自主观和客观的阻力,这很可表现一般清官的局限性,于是就需要由鬼魂来提醒、来申述、来旁证了。元杂剧不把公案戏写成公案实录、断狱文牍,而是以强烈的主观意念遣使鬼神,惩恶扬善,充满了理想的色彩,从而把一个个司法事件、社会问题,变成了一个个审美实体。有人说,人间的正义,何必要由鬼神来伸张呢?现实斗争的胜负,为何要让渺茫的天廷地府来裁决呢?这是一种幼稚的提问方式。戏剧家求助于鬼神,完全不同于宗教徒的拜神求佛。他们大多并不表现为被动的叩求

,而是表现出了一种理想化的战胜

。在黑暗的时代,失败了的自由斗士们豪迈陈词:即使死了也要化为鬼雄,在阴曹地府继续斗争——这种气概被戏剧家们锻铸成了一种审美形态,怎么能说是纯粹消极的呢?说他们是在宣扬迷信思想,那更是一种不别良莠的无稽之谈了。美的创造和欣赏,都带有很大成分的主观能动性,艺术家拥有瑰丽而神奇的想象领域,在那里生硬地使用社会真实的刻板尺度,使用自然科学的严格规范,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在现存的一、二百种元杂剧中,涉及鬼神情节的占六、七十种,比例不小;鬼神情节有不同的运用,其中特别有价值的几乎都出现在惩治、报冤剧中。

惩处,是元杂剧艺术家们倾吐郁闷和愤怒的最直捷、最痛快的方式。与之相对比,对历史的缅怀

,则是一种比较曲折和隐晦的倾吐方式了。

元杂剧中,有不少历史题材的剧目。有的以重大的历史事件为主干,有的以著名的历史人物为主干,(注:例如:《晋文公火烧介子推》、《说诸伍员吹箫》、《楚昭公疏者下船》、《忠义士豫让吞炭》、《赵氏孤儿大报仇》、《汉高皇濯足气英布》、《隋何赚风魔蒯通》、《承明殿霍光鬼谏》、《破幽梦孤雁汉宫秋》、《关云长千里独行》、《关大王单刀赴会》、《关张双赴西蜀梦》、《尉迟恭三夺槊》、《尉迟公单鞭夺槊》、《小尉迟将斗将认父归朝》、《唐明皇秋夜梧桐雨》、《邓夫人痛苦哭存孝》、《吴天塔孟良盗骨》、《谢金吾诈拆清风府》、《秦太师东窗事犯》等。)有的则干脆以历史上的水泊梁山起义为主干,组成了一个品类繁多、内容庞杂的历史剧题材系列,但细察其间,仍然可以感受到满腔郁愤、满腹牢骚。这些郁愤和牢骚都是现实的,只不过在文禁极严的元代很难直言,借古事古人抒发出来罢了。水浒英雄们劫富济贫、豪爽亲切的风貌,历史上无数气吞山河的壮士们惊人的气概,古代的志士仁人在刀光血影中的生命闪光,帝王们面对历史遗恨所发出的深沉叹息,中国历史上一件件令人气豪神旺的壮举大业……这一切,闪现在困厄潦倒的艺术家的笔端,闪现在被黑雾包围着的元剧舞台上,就决不仅仅只体现了一种历史的兴趣。这里分明出现了一种色差很大的对比,这里分明是在呼唤着一种足以使民族和人民为之一振的浩然正气。元杂剧艺术家告诉观众,今日如此不幸的中华民族,曾经有过多么壮丽的时代,曾经有过多么光采的英雄;元杂剧艺术家还告诉观众,按照我们民族的传统,遇到强暴、不义、黑暗、污浊,正义的人们历来以血肉相拚,以生命相搏。这样的杂剧,乍看是在追忆着遥远的往昔,实际上却是在进行着针对现实的发言。有的历史剧,即使是说它们在直接鼓动着反抗、复仇的精神,也不过分。

面对着黑暗的现实,除了惩处和缅怀这两种基本积极的方式外,也有部分剧作家采取了精神隐遁

的消极方式。

以马致远为代表的一些杂剧作家,也痛恨周围的现实,悲叹自己的不遇,但是,他们却没有勇气和信心对罪恶之徒进行惩处,哪怕只用艺术的方法;他们也不想挽来历史的鼓动力来振奋人心,哪怕只是展现一些人们稔熟的故事。于是,他们把自己从现实世界隐遁而去,在“神仙道化”和“隐居乐道”的题材中寻找精神寄托。所谓“神仙道化”,主要是写神仙显灵,度脱凡人,如《汉钟离度脱蓝采和》、《陈季卿悟道竹叶舟》、《吕洞宾三醉岳阳楼》、《马丹阳三度任风子》、《铁拐李度金童玉女》、《月明和尚度柳翠》、《布袋和尚忍字记》等剧目,大抵此类内容。这些剧目的主旨,有的取自道教,有的取自佛教,有的取自以“新道教”自命的“全真教”,一般是各教汇融,共同构成一种十分惹眼的思想艺术潮流。这种思想艺术潮流,总体格调比较消极,但我们也不能断然予之排斥。应该说,取材于道教、佛教的艺术作品,其自身本质和社会功用与道教、佛教本身是有根本区别的。总的说来,“神仙道化”剧的作者首先不是从道教徒、佛教徒的立场来宣扬弘法度世的教义和方法的,而是从一个苦闷而清高的知识分子的立场来鄙视名利富贵、宣扬超然物外的人生态度的。在昏天黑地之中,争名逐利、蝇营狗苟之徒甚多,“神仙道化”剧的作者们宣布尘寰的龌龊、争逐的无聊,描绘出一幅空阔、飘然、淡泊的精神世界,这显然是不可多加责难的。他们郁闷难耐,又不愿同流合污,于是便引来阵阵仙风道气,怯除郁闷。无论如何,这是一种与黑暗的现实相对立的审美形态。“隐居乐道”题材在主旨上也大致相类,大抵是写历代名人逆于当世,怀才不遇,索性隐遁旷野、匿迹世间;不意否极泰来,遽然发迹,却又遭遇到新的艰辛、新的苦恼,甚至烦不堪言;于是顿悟,荣华富贵,不过尔尔,思前比后,还是复走归隐匿迹之途。这类剧目,仍然与黑暗现实相对立,与名利之场相对立。当然,无论是“神仙道化”剧还是“隐居乐道”剧,只要与我们前面讲到过的那些剧目的严厉惩处和深沉缅怀相比较,局限性就明显地显现出来了。对于黑暗的现实,只想以度脱和隐匿来对付,事实上不解决任何实际问题。这样的戏,固然表现了作者的某种清高,但究竟能对观众、对社会产生多少切实的冲击呢?观众即便已是满脑子的超脱之念,仍无改于黑暗的现实一分一毫。因此,这种清高,又会堕入痴迷,致使出现以分外清醒的面目出现的麻痹。

马致远等人体现出来的比较消极的思想艺术倾向,并不是元杂剧中一种不和谐的异音,而是元杂剧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黑暗的现实面前,元代杂剧艺术家不可能只有大声的反抗,不可能没有全然排除心事的超脱之念。如果我们把元杂剧艺术家队伍看成一个完整的组合体,那么,这个组合体所产生的喜怒哀乐、所采取的处世方式自然是多侧面的、立体化的,而不可能单向划一。只有当他们组合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才全面而真切地反映出这个时代的整体性郁闷和愤怒。酒精不是酒,盐素不是盐,组成水的氢和氧本身当然更不是水。一切经过单向提炼而产生的质素,并不就是被提炼的事物本身。酒也好,盐也好,水也好,自身都有一个完整的化学组合系统,舍弃了哪一项都不行。元代杂剧艺术家倾吐郁闷和愤怒的方式,也只能是全方位的。

其实,岂止杂剧艺术家整体是如此,即使是一个艺术家,往往也有多种组成,只不过其中有一个主导方面罢了。例如,关汉卿铮铮铁骨,却也曾写了这样的小令:

意马收,心猿锁,跳出红尘恶风波。槐阴午梦谁惊破?离了名利场,钻进安乐窝,闲快活!

相反,马致远却有这样一首格调硬朗,并不消极的小令:

夜来西风里,九天鹏鹗飞,困煞中原一布衣。悲,故人知未知?登楼意,恨无上天梯!

当然,他们各自的主体格调仍是不能抹煞的。正象我们前章末尾引述的关汉卿的那组《〔南吕〕一枝花·不伏老》套曲很能代表他的基本思想艺术风貌一样,马致远的基本思想艺术风貌可由《〔双调〕夜行船·秋思》套曲来代表:

百岁光阴如梦蝶,重回首往事堪嗟。今日春来,明日花谢,急罚盏夜阑灯灭。

想秦宫汉阙,都做了衰草牛羊野,不恁么渔樵没话说。纵荒坟横断碑,不辨龙蛇。

投至狐踪与兔穴,多少豪杰!鼎足三分半腰折,魏耶、晋耶?

天教你富,莫太奢,没多时好天良夜。富家儿更做道你心似铁,空辜负了锦堂风月。

眼前红日又西斜,疾似下坡车。不争镜里添白雪,上床与鞋履相别。莫笑鸠巢计拙,葫芦提一向装呆。

利名竭,是非绝,红尘不向门前惹。绿树偏宜屋角遮,青山正补墙头缺。更那堪竹篱茅舍。

蛩吟罢一觉才宁贴,鸡鸣时万事无休歇,何年是彻?看密匝匝蚁排兵,乱纷纷蜂酝蜜,急攘攘蝇争血。裴公绿野堂,陶令白莲社。爱秋来时那些,和露摘黄花,带霜烹紫蟹,煮酒烧红叶。想人生有限杯,浑几个重阳节?嘱咐你个顽童记着:“便北海探吾来,道东篱醉了也!”

这样,才构成了既有各自主体精神、又有多方面立体组合的关汉卿、马致远,而元杂剧的整体,亦复如是。总之,即使是考察元杂剧的一个内容方面,我们眼前呈现的也是一个相当完整的审美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