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签合同(1 / 4)

作品:《我就勉强火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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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对面发过来的信息,林渊早有预感。他说:“你能给多少?”

“要不我们面谈吧?我现在去你们宿舍楼下。”

那么心急?

林渊赶紧发道:“不用,不用,在网上谈就好了。谈好了你拟个合同,我们下午或者晚上签就好。对了——先说一点,这个词我只卖使用权。”

《青花瓷》这首歌在前世地位不低,他不可能因为几万块钱就把所有版权给卖掉。

只卖使用权,那这首词就还是他本人的。

“行吧。”

李思雨犹豫了一会,在聊天窗口上敲出了两个字:五万。而后她又把这两个字删掉,一咬牙,打出了八万。

开出这个价来,她自己也很惊讶。

这是她能接受的最高价了,价格再高她就买不起了。

“八万??”

林渊傻了。

他知道这个时空重视文娱,可是八万买一首词的使用权也太夸张了吧。

“我只有那么多钱了,这首词我真的很想要,而且你特意来找我,也是很想卖的吧?就八万块钱卖给我吧,求你了渊渊哥哥。”

最后一句话李思雨是发语音说的。

她以为林渊是嫌她给的钱少了。

李思雨的一声“哥哥”叫得林渊腿软,八万块也比他想象中的多很多。他本来以为这一趟撑死了赚个三万块呢。

“行吧行吧,八万块钱卖你。合同什么时候签?”

“嘻嘻,谢谢渊渊哥哥。”这句话也是用语音发的。发完语音,她又打字说:“我有专门的人帮我弄合同的,我现在让他弄,我们下午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