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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回(1 / 4)

作品:《济公全传

话说知县正在公堂之上,审问赵氏,下面差役士来禀报:"将孝廉李文芳传到。

"知县吩咐带上来。原来李文芳正在家中料理家务,外面家人进来宾报说:"老爷,现在外面有昆山县的差人来传老爷过堂,是咱们二奶奶把你告下来了。

"李文芳一听,勃然大怒,说:"好一个赵海明,这厮反复无常。你既不要脸面,我还怕羞耻?

"自己把赵氏屋中那身男子的衣裳带着,用包袱包着,跟着差人来到县衙。

京见知县,口称:"老父台在上,孝廉李文芳给老爷行礼。"老爷抬头一看,见李文芳年有三十以外,头戴粉绫缎色幅巾,迎面嵌片玉,绕带双飘,上面走金钱,镶金边,绣三蓝花朵,身穿一件粉经缎色柏,绣三蓝富贵花,腰系丝绦,足上篆底官靴,面皮正白,眉分八彩,目如朗星,五官清秀,透着精明强干。

老爷看罢,说:一李文芳,赵氏是你什么人?他把你喊冤告下来,你可知道?

一李文芳说:"回老父台,晚生知道。"说:"皆赵氏犯七出之条,我兄弟已然故去,故此我写了替弟休妻的字样,赵海明写了无事字,他情愿把女儿领回,不必经官,免致两家出丑,不想,赵氏又听他父亲赵海明串唆,来捏词诬告。

"老爷一听,说:"赵氏犯七出之条,有何为凭据。"李文芳说:"老父台,有凭据。

若没有凭据。晚生也不敢无事生非。她是守节的幅妇,晚间由她院中跑出赤身露体男子,里面有男子的衣服,晚生业已带来,请老父台过目。

"把包袱递上去。知县打开一看,里面是男子头巾、裤褂、鞋袜。老爷一看,问:"赵氏,你屋中可见这包袱没有?

"赵氏说:"回老爷,不错,这包袱是在小妇人屋里来着。"老爷说:"你既是守节的痛妇,你那院中又没有男子出入,何以有男子的衣服?

你还来刁词诬控,搅扰本县!大概抄手问事,万不肯应,拉下去给我掌嘴!

"赵氏一听,心中一动:"我要在昆山县堂下挨了打,我有何面目见昆山县的人?

再者赵氏门中岂不拍辱?莫如我一死倒好;死后必有隐婆验我,可以皂白得分,我落个清白之名。

"想罢,自己在前跪趴半步,说:"大老爷,先不必动刑,小妇人有下情禀告。

"老爷说:七出之条:即封建时代丈夫休妻的七个理由。——书香门第注你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