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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我能打一百个!(1 / 4)

作品:《我的右手变异了

他本来是不再打算为难秦歌的。

毕竟,刚才,他是真的觉得他在秦歌手底下没有反抗能力的,是真正感觉到了生命威胁的。

那筋骨的坚硬感,和那种无法抵御的狂暴力量……

而且想到他们之前二十八个人很有可能都是以至少二百斤的力量踩在秦歌背上,但秦歌却没事的情况。

他真的很心惊。

他不知道这个小子是哪儿来的怪物。

或许,这小子是项羽那样的天生神力?

或者,这小子是在少林那边学成了外公又来武当学内功的?

但不管如何,大师兄的权威必须要维护好。

甚至于,还涉及到了那个名额!

修炼真气的名额!

真正拜入武当的名额!

此时此刻,二十八个弟子都汇聚在了一起,一起略带敌意的看着秦歌。

秦歌不以为意,甚至是心底冷笑起来。

自闭了将近两年,他都差点忘了人类的本质。

人类都有自我中心的想法。

所以,基本上每个人都会在特定时刻想要踩着别人,来证明自己。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江湖的本质就是阶级,先到的人建立一个强力的团伙,让后来的人必须为他们服务……

而且,他还有点以前没搞清楚的东西,在现在搞清楚了。

右手的超能力。

或者说他的金手指,

是作死,然后满足化为刚需的所需。

但作死不只是对天地环境的作死,也有面对其他人的作死!

与天斗是不错,但也要与人斗。

记得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搞明白了人道,自然也就无限接近了道。

甚至于,不存在什么天道,对于人来说,只有人道!

想到这里,秦歌笑着说出了他最喜欢的一个英雄的话语:“规则,是用来打破的!”

“按照规则,是该新来的我,来负责杂物,但,我不想遵从这狗屁规则!”

“我一个人单挑你们所有!”

“我秦歌要是赢了,天字一号房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