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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初见秦篇》发微(1 / 4)

作品:《青铜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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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韩非子》的第一篇《初见秦》,在《战国策·秦策》里面是收为张仪见秦惠文王时的说辞,足见这篇文章的作者在汉时已经就有两种说法。

宋人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引沙随程氏说:“非书有《存韩篇》,故李斯言非终为韩不为秦也。后人误以范雎书厕于其书之间,乃有举韩之论。《通鉴》谓非欲覆宗国,则非也。”举韩之论见《初见秦》,程氏认为范雎书,虽然所引列的根据并不怎么坚实,但总不失为一种新说。

从前的人读书大抵是笃信古书的,凡是黑字印在白纸上的东西似乎都可信,而且要愈古的也就愈见可信。准此,《初见秦篇》的作者在以前的看法大抵是分为两派,不是认为韩非所作,便是认为张仪所作,沙随程氏说是不大为人所注意的。

“五四”以来,读书的方法更加科学化了,对于一种书或一篇作品,假使有可疑的地方,我们晓得用种种方法去考察,在书外求证,在书内求证,总要把它弄得一个水落石出。有时考证所得的结果确是很精确的,读书的方法确是比前人进步了。

关于《初见秦》作者的这个问题,近年来比较有贡献的是容肇祖先生。他有一篇《韩非的著作考》(初载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周刊》一集四期,后收入《古史辨》第四册)认为《初见秦》是“纵横或游说家言混入于《韩非子》书中者”。在这时他是倾向于张仪说的,以为“劝秦灭六国,当是张仪之言”,他也引到沙随程氏说而表示怀疑:“以张仪说为范雎书,不知何据?”但他是坚决地反对韩非说的。

其后容氏又写了一篇《“韩非子初见秦篇”考》(初载同上《周刊》五集五十九、六十期合刊,后亦收入《古史辨》第四册),对于这问题,作了更深一层的研讨。他详细地考察了“文章的内容”,约略把这文的时代考出了。因为文中多载秦昭王时事,足以证明绝对不是张仪所作。又据引文中下列一段史实而加以推论,也推翻了韩非作的说法。

赵氏,中央之国也,杂民之所居也。其民轻而难用也。……悉其士民军于长平之下,以争韩上党。大王以诏(《国策》作“诈”)破之,拔武安。当是时也,赵氏上下不相亲也,贵贱不相信也,然则邯郸不守。拔邯郸筦山东河间,引军而去,西攻修武,逾华、绛、上党,代四(《国策》作“三”)十六县,上党七十(《国策》作“十七”)县,不用一领甲,不苦一士民,此皆秦有也。代、上党不战而毕为秦矣。……然则是赵举。赵举则韩亡,韩亡则荆、魏不能独立,荆、魏不能独立,则是一举而坏韩,蠹魏,拔荆,东以弱齐、燕,决白马之口以沃魏氏,是一举而三晋亡,从者败也。大王垂拱以须之,……霸王之名可成。而谋臣不为,引军而退,复与赵氏为和。夫以大王之明,秦兵之强,弃霸王之业,地曾不可得,乃取欺于亡国,是谋臣之拙也。

这毫无疑问是指秦昭王四十七年白起破赵于长平,四十八年昭王听范雎之谋,“割韩垣雍,赵六城以和”时候的事,故尔容氏说:

从上引的《初见秦篇》一段看,明是秦昭王时事。中间屡称大王,所谓“大王以诏(‘诈’)破之”,“大王垂拱以须之”,可证确为秦昭王时人所说的。……称秦昭王作大王的,就是与昭王同时的人,断不会为始皇十三年入秦的韩非所说。

这样又把韩非说从根本推翻了,确实是很犀利的一个揭发,比较起一向的人所说的韩非忠于韩,不应人秦即劝其“举韩”,或与《存韩篇》相矛盾的那样心理上的证据,自然是更加可靠的了。

《初见秦》的时代既已约略考定,其中的话“确为秦昭王时人所说的”,那么是不是就如沙随程氏所说便是“范雎书”呢?沙随程氏提出了范雎来作为本篇的作者,他的根据为王应麟所引列的,可惜过于简略,但我相信,他大约也是见到了上引长平之役的一段,知道了是昭王范雎时事,故尔他才推定为范雎的吧。不然他这样的结论是无法得出的。但可惜程氏的注意还欠周密,他已经触到了时代的边缘,而对于作者却是规定错了。容氏说:“《初见秦篇》所谓‘谋臣不为,引军而退,复与赵为和,是谋臣之拙也’的话,都是暗指范雎的,不应是范雎书”,这真真是一语破的,“沙随程氏的话”也的确是“不攻自破”了。

作者既非范雎,但总得与范雎约略同时,是不是有什么线索可以断定为谁的呢?容氏关于这一层是很谨慎的。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