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二章、常理(1 / 5)

作品:《从聊斋开始做狐仙

「我要出去一趟。」薛念娇站起身来,从走到雨幕中去了。

社神挪了挪脚,连忙问道:「几时回来?」

薛念娇回头安抚道:「不必着急,夜里就回来。」

社神的脚又定住,道:「注意安全。」

薛念娇已经越行越远,声音在雨幕里模糊不清。

「安心,在吴宁不会有事的。」

社神也知道吴宁有个狐狸大仙,是真正的仙家,而不是所谓的「大仙」。

吴宁县城隍很注重这个,因此社神***的时候,会特别跟他们强调,除非有狐狸作女干犯科,不然不要去触这个眉头。

草野之中信奉泰山娘娘的人很多,泰山娘娘以狐为神使,狐狸也多是吉祥的象征。

薛念娇来找他的时候,他本来觉得是不需要多一人来分香火的,但尝试之后,就发现多一个狐狸真的不一样。

这狐狸能说会道,精明能干,比原本的庙祝还好用些。原本的庙祝也只是逢年过节会打扫打扫这社神的庙宇,因为没有通灵的资质,想要同他说话还要特意托梦,没准还会被醒来忘记。

平日里土地庙就荒废着,但狐狸起码日日侍奉,哪怕没有香火,就是烧几根松枝代替香火,也比冷清着好。

社神的思绪渐渐在这雨声之中散开了。

薛念娇没有遮挡雨水,任由雨水落在身上,把身上的灰尘泥垢打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