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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鹤短凫长【中】(2 / 2)

作品:《边月满西山

也可能是在博古楼时,也可能是在太上河中。

算起来,他与欧雅明的确是喝过两三次酒,但却是没有一次喝的圆满。还未到酒酣时,便被各种各样的事端所打断,却是没能再添酒回灯重开宴。

哪里像其他会喝酒的,喝上一夜也不停歇,他这样的半吊子,只能算得上能喝酒罢了,要说会喝,喝的多而精,还要看那些老酒鬼。

那些人身上常年窜着一股酒气,却闻不出是哪种,大多都是杂七杂八的混合,高堂上和小酒馆他们都钻,只要有酒,什么地方都不是事。

想到这里,刘睿影机警的看了看门外。

人流已经多了起来,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大晚上来河堤夜市上闲逛的人,基本都是外地客商。本地人是不屑于凑这个热闹的,他们满心里想的都是怎么从这些外地商客身上赚取更多的银钱。

还有几人见这酒肆空空荡荡的,想要进来一观,但却被伙计客气的挡在了门外。

若不是刘睿影的目光一直看向门外,伙计早就将门关上,挂上个“打烊”的告示牌。

“在下愿意是不惊动任何人,没想到什么都瞒不过欧家的眼睛。”

刘睿影收回目光,对着“一剑”说道。

“连弓子”不善言谈,只顾着低头剥蒜,在座的四个人里,他那徒弟自是不敢多说话,剩下的就只有刘睿影和“一剑”。

“刘典狱与家主是好友,自然就是整个欧家的朋友,我不过是虚长几岁,比不上刘睿影英姿勃勃,算起来,以前的事都是老黄历了。”

“一剑”不但十分健谈,而且打开了话匣子,就有收不住的势头。刘睿影不得不想起来那位胡家的五小姐,不知道算不算的上是这些世家中人惯有的毛病。

罗里吧嗦,能一句讲完的,他们一定要讲个三五句才算结束。

“大部分人这酒量是跟着年纪变大而衰退,但我们俩好像从来就没有能喝过。刘典狱是不是好奇这一壶粗和三头大蒜如何算上是下策?”

“一剑”笑问道。

刘睿影当然不知。

但他从“一剑”的言谈举止里,却是知道他为何会在欧家中享有如此崇高的地位。

他的语气以及说话时的神情都像极了欧雅明,简直就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人很容易对和自己相似的人产生信任,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共鸣,无关乎其他。

“难道是某种解酒的偏方?”

刘睿影说道。

即便不知道,他还是客气的猜了一句。

刚才沿着河堤走路时,他看到有许多商贩售卖的都是同一种东西,解酒丸。只是个头有大有小,最大的足有半个拳头,最小的却是如同米粒。颜色也五花八门,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姑娘用的颜值,染坊用的染料。

“刘典狱果然厉害,一语中的!”

“一剑”说道。

刘睿影没想到自己误打误撞胡说的一句竟是说对了!

但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这醋和大蒜如何能解酒。

关于这点,“一剑”却是没再解释。

抬手一招,站在身后的伙计便走上前来,在每人面前的三个空碗里,都倒满了酒。

漠南的酒刘睿影在中都城时就有所领教,几乎无色无味,喝入口中毫无知觉,等感觉到酒劲时,就像有人从后用棒子朝着后脑勺上狠狠一击,立马就晕厥过去,不省人事。

好酒之人,大多喜欢酒劲慢慢腾起,脑子渐渐混沌之感。但这里的酒,直接越过了此种过程,让人猝不及防。

即便是酒经沙场的老酒鬼,也根本拿捏不住这酒的对于自己的斤两。索性便不在权衡,放开了胆子喝。

别处喝酒,一众人看着喝醉的朋友嬉笑怒骂,着实是一种热闹。可在这里,喝酒时比拼的无非是谁晕厥的晚一些。

身后站着的活计除了倒酒之外,还随时防备着有人晕厥过去,从椅子上滑下,摔倒在地。

下危城以前并无土地可以耕种,这里介乎于沙漠和戈壁滩之间。城外有许多陷落处,那里的土地沙化严重,更有数不清的老鼠和狐狸在其中打动穿梭。

行人稍有不慎,便会掉进洞中,最后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成了那些野兽的口中餐。

在世家还未抽出人力物力修路之前,往来的行人都会在背上横绑着一块木板。这样就能在不慎踩中陷落处时,背后的木板就能横在洞口,将人架住,不至于整个身子都掉落进去。

后来这些土地被平整出来,但也依旧荒芜着。酿酒需要粮食,而下危城中的酒全是用长在沙漠中的一种果子酿造的。

沙棘耐旱、抗风沙,所以在下危城乃至整个平南王域内分部广泛。这里的人们把它叫做“黄酸刺”。这是根据树木的行装和果实颜色而得名。

树干上分布着密密麻麻的棘刺,嫩枝为褐绿色,不如秋季则变成了灰黑,在风沙中部分彼此,只能看到大概的轮廓。

欧家胡家这样的世家虽然一直生活在这里,可世世代代也被这里恶劣的气候所烦扰。沙棘书灌丛茂密,根系发达,成林后可以很好的阻断风沙的侵袭。

沙棘结出的果实酸涩,并不好吃,但用来酿酒却是独一无二的珍品。

刘睿影不清楚到底是用了什么法子,将沙棘果的黄色过滤去,酿出来的酒如水般平顺。但这个法子,最早是胡家人发现的,后来不知怎的就传扬开来。即便如此,其他世家或酒坊酿出来的沙棘酒,还是比不上胡家,这也是胡家的就之所以久经不衰的根本所在。

三大碗酒摆在刘睿影面前,他吸了吸鼻子,没有闻到丝毫酒香。

“连弓子”身后的伙计已经换了一人,依旧还是容貌出众的女子。

她在“连弓子”面前的三个碗里各摆放了一把银勺,而后又在“一剑”的酒碗旁放了根银质的细长管子。

刘睿影看的奇怪,却也没有多问。

想必这也是“一剑”所说“下策”中的一部分。

“刘典狱,请!”

“一剑”端起酒碗,一手托着碗底,一手扶着碗沿。

他的徒弟把那根银质的细长管子放进酒碗里,“一剑”低头含住,吸海垂虹般,只嘬了一口,这碗酒便顷刻间一滴不剩。

刘睿影看的出神,竟忘记了举起酒碗来。

而“连弓子”却是饮酒如喝粥……他拿起酒碗里的勺子,一勺一勺舀起酒,在长大了嘴巴,一口含住整个勺子,几乎连勺柄都要吞了进去。再拿出来时,勺中的就已经吞下肚去。

这两人喝酒,一人用管子吸,一人用勺子舀,唯有刘睿影和“一剑”的徒弟规规矩矩的端起酒碗,仰脖喝尽。

这碗喝罢,“一剑”却是又端起一碗。

朝着刘睿影示意后,又是一吸,碗中见底。

在下危城中,与人接风或送行,三碗为一敬。

刘睿影先前还在揣测这三只碗的用途,没想到却都是用来喝酒的。

三碗喝罢,刘睿影谨慎的感应了一番,觉得自己还未有反应,这才轻松了几分,抬头看向“一剑”,等他言语。

谁料“一剑”脸色突变!

举起右手对着桌子猛地拍下。

“张毅,你给我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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