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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 刑警大队长(1 / 4)

作品:《重走警途1993

第二天,柳鹏程准备去开会。穿着一身警服,告诉小杨也穿着警服,陆巡从人才大厦的停车场驶出,汇入车流向市局开去。

会议的内容无非就是总结,总结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这些都将作为办案经验,下发给相关单位。柳鹏程一边听也一边感叹,这工作做的真的能称得上踏实,细致了。

轮到柳鹏程发言的时候,他根本没有说办案的事情,而是直接说了执行的事情。柳鹏程说的主要有三点。

第一,参加非法组织的无所谓。组织,领导非法组织的,必须在异地监狱执行。至于异到什么程度,得看这个非法组织的影响力范围。

对于这点,所有的人都反应过来为什么了,但是还真没有人想到。

判决完事了,投监改造。好,监狱里都是他小弟,还有小弟的小弟,还有兄弟的小弟。那还改造个屁!直接就去里面当大爷去了。要是里面再找人联系上老师的关系,那就彻底别改造了,变成渡假了。

其实后来是有这个规定的,但不是因为经验,而是因为教训。

第二,组织,领导非法组织罪的罪犯。减刑要提级核准!保外,假释要省局主要领导签字。

提级核准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人家减刑都是监狱说的算,你表现好了,就能减了。但是你是组织,领导非法组织罪,监狱就不行了,得上级部门批准,至于人家批准不批准,那谁都说不准。

保外,假释就更是这个道理了。什么叫主要领导,通常一把手才叫主要领导。可想而知,得多想不开能签这个字啊。出去要是还干点啥坏事,谁签的字那是要负责任的!

第三,要打碎非法组织的造血机制。比如历氏集团,你不把他那个酒店打碎了,彻底改造,明天又有一个老李靠着这个酒店弄出个李氏集团,后天再有个老王,靠着这个酒店弄出个王氏集团,那可就没完没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