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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四七章 追求的公平与潜规则与经贸合作(2 / 2)

作品:《大明1805

不只是损害自己在父亲和爷爷心目中的印象,还可能会给以后管理宗室留下麻烦。

自己长年在外,难保不会有人在父亲和爷爷身边给自己上眼药。

朱靖垣不敢保证,自己父亲和爷爷真的完全不猜忌自己。

与此同时,父亲和爷爷也许可以根据世祖皇帝留下的经验,在自己身上压重注,皇室和朝廷的其他却不会。

自己被皇室和朝廷上下众人当作是默认的继承人,除了确实两代皇帝宠信之外,自己本身没有明显的污点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受宠但是不懂事,也许别人无可奈何,但可以选择不配合。

受宠又懂事,才能真正的众望所归。

所以朱靖垣钻了空子之后,对大明航空公司在石油产业上的经营范围管理刷非常保守。

直接开发的石油资源仅限于大食国境内。

大食国的石油资源,已经是整个大明最丰富的了,朱靖垣很知足。

大食国之外,大明航空公司通常只提供技术支持,最多是负责探勘和钻井。

后续的日常开采和经营工作通常都是交给皇室财团去干。

现在又有了朝廷的官营大明财团。

这是石油勘探和开采方面的第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

然后是藩国石油资源的开发。

鲜卑、哈萨克、希瓦、波斯等国是外藩,独立性和自主性都比大食国这种亲藩要高。

外藩君主名义上可以自己经营石油产业。

位于这些外藩境内的油田,直接的开发收益当然是归开发公司的。

当然,开发公司是要交税的,税收属于藩属国君主。

最后,藩国君主要向大明皇帝“朝贡”。

这个贡品不是随便搞点土特产就行了,仁武朝之后的大明皇帝也不要土特产。

而是根据实际情况,索要当地税收的一到三成。

这样综合看来下,如果外藩君主自己开发石油石油,大明皇帝只能拿到这个油田开发公司上交给藩属国的税收中的一两成。

藩国石油资源的产生的全部收益中,最终可能只有几个百分点能落到大明皇帝手中。

一个油田几个百分点的收益,对于普通人而言当然是巨额财富。

但对于大明皇帝而言,在收入报告中就非常不起眼了。

但这只是理论情况。

实际操作上,外藩君主在自己的领地上发现了石油,都会主动去找大明皇室财团、大明官营财团、大明航空公司来合作开发的。

一来他们有足够的敏感性,二来是他们没有足够的技术。

皇室财团直接参与油田开发和经营,通常会拿走收益的一半,相当于占五成的股份。

这对藩属国君主而言,当然是减少了一大部分的收入。

但没有皇室财团参与,他们可能一半的都拿不到,拿到了也不会安心。

把其中一半直接分给大明皇室,他们才能安心。

这就是第二条潜规则了。

现在这个伏尔加-乌拉尔油气区,预计的覆盖的大明一方都在鲜卑和哈萨克境内。

但在具体的合作开发规划上,这两个藩国的代表却完全以跟班的形式来旁听的。

外藩与大明的关系,理论上是通过藩国君主效忠大明皇帝实现的。

所以这两个藩国的油田,当然是皇室财团来搞,而不是大明朝廷的大明财团。

林则徐熟悉朱靖垣的习惯,也完全理解朱靖垣的态度,这也是林则徐任何和追随朱靖垣的众多因素之一,所以现在也直接给韦德梅耶回复。

韦德梅耶虽然有些意外,但那是大明自己的事情。

大明安排哪个公司参与,露西亚都只能配合,所以也就没有多问。

石油开发的问题基本确定,林则徐和韦德梅耶两个主要代表就换了话题。。

在稍事休息之后,开始讨论关于神欧大陆的铁路桥,在铁路沿线设立自贸区,以及多国君主合资成立贸易公司的问题。

相较于石油开发的问题,最后这个合作方案要相对好谈一些。

没有涉及到具体的战略资源开发,单纯的君主级别的贸易层面的合作,更加容易实现相对公平的合作方案。

特别是在朱靖垣并没有一味的追求利益,更加在意合作本身的情况下。

不过谈判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因为这不是大明与露西亚单独合作了,而是大明作为合作提议的发起人,现在邀请露西亚加入。

所以林则徐直接拿出了准备好的文件,按照朱靖垣的意思制作的合作方案草案。

林则徐让韦德梅耶自己看文件的同时,自己也专门口头说明了其中的关键条款:

“由大明发起,露西亚、普鲁士、法国参与,在各自境内的东西方向主干铁路中,选择合适的铁路线相互连接。

“大明在本国铁路沿线选择至少四座城市,露西亚至少选择三座城市,普鲁士和法国至少选择两座城市,设立自由贸易区。

“大明皇帝陛下,露西亚、普鲁士、法国君主共同出资,设立神欧皇家联合贸易公司,在相应铁路线上经营客运和货运以及贸易业务。

“相应公司的火车,穿过国境线时不需要实施边检,车上的乘客和货物,在各国设立的城市自贸区内,可以自由的上下车。

“除非离开划定的自由贸易区范围,否则人员活动不需要签证,货物交易不需要关税。

“但相应人员和货物离开自贸区,进入任意国家城市其他范围的时候,则需要出示官方证件接受检查,缴纳携带货物的进口关税。

“个人前往其他国家自贸区购物,购入一定数量和金额以下的特定商品,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或者减税待遇,具体方式由各国协商制定。

“大明、露西亚、普鲁士、法国的的民间商人,可以在其他国家自由贸易区内开设独资商行和工厂,由自由贸易公司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

“奥斯曼、奥地利、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等国,可以按照相同的标准,签约加入自由贸易协议,相应国家皇室也可以入股神欧贸易公司。

“若以上国家加入协议,则奥斯曼、奥地利、英国、西班牙、意大利要至少设立两座城市自由贸易区,葡萄牙和荷兰要至少设立一座自由贸易区。”

韦德梅耶听着说明,翻看着文件,一时间没有发现什么大问题。

连接交通线,设立自贸区,这虽然是第一次,但各种经济层面的合作,都是大明近年来的典型操作。

经济上的合作,看上去都是非常公平的,实际上肯定是对大明更有利,但如果其他国家不想着反对大明,那也算不上吃亏。

但是合作的时间越长,合作的方式越是深入,其他国家也就越是难以反对大明,难以挣脱大明的经济和贸易网络。

露西亚等泰西国家政客基本都明白,但是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没得选。

朱靖垣前世的泰西的合作,是法国和德国主导的。

不但这个体系中有两个首脑,体系的外面还有个英国在搞事。

所以就算是泰西自己的合作方向本身没问题,实际操作中也有各种各样的问题。

现在的世界,大明是绝对的掌控者,唯一的单独的超级力量。

大明主动推动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当然会比朱靖垣前世泰西各国的合作要容易多了。

昨天时间比较紧,最后一段写的比较乱,卡着时间点更新了之后,我又回去把最后一千多字重写了一下,又加了几百字的内容。

当时追更的朋友可以回头看一眼,确定一下昨天看过的是不是最新版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