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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七三章 行政区和爵位体系调整方案(2 / 2)

作品:《大明1805

县的政务官是“县令”,刑务官是“县丞”,监察官也是御史,“县尉”变成了锦衣卫的职务。

大明的“县”目前也有三种主要类型。

首先是最常见的“郊县”,也就是府下社的郊区的县,它们有自己独立的县城,管辖自己县城和郊区的百姓。

然后是“附郭县”,府城、省城、京师等更高级衙门所在城市内部的县,类似于朱靖垣前世的“区”。

在工业时代之前,大明本土只有最大的那些城市,还有一到两个附郭县。

就连南北两京都只有两个附郭县。

作为天下第一府的苏州,是大明最先拥有第三个附郭县的城市。

而在最近的几十年,由于工业化的不断加速,各大城市人口迅速膨胀,附郭县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

郊县和附郭县,现在都是最典型的县城,第三种县是比较特殊的“荒县”。

是指面积巨大但是人口稀少的县。

朱靖垣在过去的十年里面,一直在推动内陆地区的人口集中和大城市建设。

对于处在偏远内陆地区,交通不便同时也没有什么资源,没有投资开发和建设价值的地方,无论是州县还是府。

都主动引导将当地居民集中到一起,或者迁徙到更适合居住的远方,比如说面积广阔的海外殖民地。

现在的大明总体上是“人少地多”的,关键是人口还分布的特别不均匀。

海外有海量的优质土地需要人手去开发。

无论是对普通大明人而言,还是对大明朝廷而言,花大成本到山疙瘩里面刨食,远不如到海外沃土去开荒。

所以大明朝廷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治理方法就是向外移民。

最典型的代表区域就是雪域高原,当地衙门已经把高原上原有的人口基本搬空了。

现在基本只剩下带着勘探、考察、探险目的人才会临时到高原上去。

对于这样产生的大面积空旷地区,朱靖垣的策略是将没有人的府州县撤销合并,只留下少数几个“荒县”。

让这些荒县直接管理下属大量的空旷地区。

荒县本身根据周围的情况,归属于附近的府管辖,或者是由上级的省份管辖。

西域地区和蒙古高原上,是有零星的集中建设的大城市的,这些地方的荒县大部分隶属于府。

雪域高原上已经没有大城市了,所以这里的荒县直接隶属于雪域省份。

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就只剩下省和县两个行政级别了。

对于海外的殖民地中的相对空旷地区,大明也同样也采用了类似的管理模式。

例如整个天南大陆、北殷洲的大平原、南殷洲的热带丛林、墨洲内陆的大草原等等。

都是大域下设几个省,省的面积本身就异常巨大,可能会有上百万平方公里。

如果这些省份之中,有较大规模的移民城市,通常会设立少数几个府,甚至是只有一两个府。

剩下的绝大部分地区,都直接设置成满级巨大的荒县,直接管理极少量移民和土著。

以及大量的荒地、荒山、沙漠、丛林……

县以下的坊、市、厂、镇、乡是大明的的第五级行政区。

这四种行政区的衙门是真正的基层管理机构,是大明朝廷能够直接掌控的最低级行政机构。

乡、镇是县城之外的小型居民点,与朱靖垣前世的乡和镇并没有什么区别。

乡是管辖几个到几十个村子的常规基层机构,镇通常是拥有相对较大规模中心建成区的乡。

坊、市、厂都是城市中的基层行政区,类似于朱靖垣前世城市中的街道办事处。

“坊”通常是住宅区,“市”通常是商业区,“厂”通常是工业区。

但这种区分并不绝对,不是说住宅区就不能开店铺,商业区里面也有公寓和酒店,工业区里面也有宿舍和店铺。

不过在区划上是有目的性的,商业办公楼通常都在商业区,不会有人到城中心买地建化肥厂。

坊、市、厂、镇、乡同级,本土的主官都是正八品,海外的主官都是从八品。

爵位等级与藩国等级对应,同时全部与行政区话级别对应。

同时,明朝初期开始,宗室爵位与外姓正式分流了。

宗室爵位: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

外姓功臣爵位:国公、候、伯三种。

将宗室与外姓功臣明确区分开来,目的似乎是为了将宗室的地位抬高,让外姓直接没机会觊觎王爵。

但是到了世祖皇帝的时候,两种爵位再次被混在了一起。

那一堆将军、中尉都被废除了,直接继续用公、候、伯,还把太祖皇帝废掉的子、男又拿了出来。

目的似乎是将宗室再次混入普通人之中,可以让他们无缝的插入外朝任职。

朱靖垣这一次的爵位调整,再次完善和扩充了这套体系。

先给同一个爵位分了等级,还把乡、绅两个非正式称号规范化和正式化,形成了总共十二级爵位制度。

亲王、郡王、国公、郡公、郡候、郡伯、州伯、州子、县子、县男,乡绅、乡士。

亲王和郡王如果是藩王,则又可以统称为国王。

国对应省份,郡则对应近似的府,州县当然对应州县,乡则对应乡镇。

勋贵在朝廷享受的身份等级,以王公侯伯子男等直接爵位为准,对应藩国的规模则以名号等级为限。

亲王若是藩王,封国比照古代的顶级国家,例如秦、晋、齐、楚、吴等。

现在可以领有现在的一省到数省之地,封地面为数万到数百万平方公里,最多不超过一千万平方公里。

一千万平方公里的上限等于没有上限,没有哪个皇帝会给儿子封一千万平方公里。

整个天南大陆都没有一千万平方公里,通常就是几万平方公里。

郡王、国公若为藩国君主,则封地比照古代大型国家,例如韩、魏、宋等主要国家。

可领有一府到数省之地,封地面积数千到数十万平方公里,最多不超过一百万平方公里。

郡王与国公的封地面积标准一致,但是郡王作为王爵和宗室地位更高。

不过按照朱靖垣专门提出的要求,这份方案上没有写出王爵仅限宗室的限制。

一百万平方公里的封国上限,实际上也是异常巨大的了,通常标准也是几万平方公里。

所以亲王、郡王、国公三种藩国,封地的面积上其实不会有巨大差异,差异在于王爵更加的尊贵。

之下的郡公、郡候、郡伯,若是藩国君主的话,封地对照古代中型国家,例如鲁、卫、郑等。

可以领有一府到一省之地,封地面积数千到数万平方公里,最多不超过十万平方公里。

州伯、州子、县子、县男若是分藩建国,则封地对照古代小国,可领一州或者一县之地。

州县同级,封地面积都是数百到数千平方公里,最多不超过一万平方公里。

乡绅、乡士是最低级的正式爵位,若是分藩国则能得到一个乡镇,最多不超过一百平方公里。

在藩国的性质上,还分为亲藩、外藩、内藩三种。

亲藩就是皇室分封的藩国,外藩不是外姓藩国,而是履行藩属国义务的常规藩国。

外藩只需要按时交税,平时不违背大明法律,接受大明驻军监督和保护。

除此之外,藩王拥有绝大部分国王的实际权利。

内藩则高度类似于常规省份,所有法律和行政事务流程都与省份相同,所有人事任免也走常规流程。

内藩君主其实是一个世袭的布政使,不过可以拿一份固定比例的税收分红。

确定了行政区划和爵位体系之后,就可以安排对有功人员的奖赏了。

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奥斯曼、奥地利等国都属于外藩。

关键是这些国家都在没有战争直接征服的情况下,他们主动投诚内附的。

他们的爵位和封地面积,都是现实遗留或者交易形成的,可以不符合固定爵位体系标准。

而大明自己方面有功人员就要按照爵位体系来来安排了。

包括杨遇春、关天培等将领,也包括罗亚山、拿破仑、穆易、伊赛等曾经的外藩君主和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