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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怪猎:猎人的笔记

终于安静了。

紧接着,她又一把把金发少女按倒在地上,摊开大氅,把少女卷了起来,最后再用大氅的袖子做绳子,用力打了个死结。

“呜呜!!!”

金发少女试图挣扎反抗,但在力量远超常规壮汉的风莹面前,这些反抗甚至都没被后者注意到。

将扭来扭曲的金发少女扛到肩上,风莹大步朝着洞穴外走去。

“琥珀,回家了!”

洞穴附近的树冠上,三名猎人正藏身于此。

倪泰有些担心地道:“风莹都进去这么久了,怎么还没出来,不会出了什么问题吧?”

护卫小姐轻咳两声掩饰尴尬,“咳,第三王女脾气不太好,她们或许发生了些争执。”

“风莹的思维比较线性,不太容易吃亏。”安希尔看了护卫小姐一眼,“王女倒可能会吃点苦头。”

然后,他们就看到风莹哼着小曲从洞穴内走了出来,肩上还扛着个捆得和条蚕似的,不停扭动的第三王女。

护卫小姐:“.”

安希尔笑了笑,“这样,任务应该算圆满完成了吧?”

“当然,唉——。”

护卫小姐叹了口气,“偶尔让那孩子吃点亏也好。”

在东多鲁玛。

戈登与哈雅塔度过了悠闲又无聊的一周。

这几天里,他们不是去训练场打磨武艺,就是在大众酒馆吃吃喝喝,再不就是去蹲图书馆打发时间。

期间唯一称得上特别的事,是在赫莉的推荐下,跑去听了场那位著名“歌姬”的演唱会。

剧场内,歌声空灵梦幻,哈雅塔听得痴迷,戈登却干脆直接睡了过去。

音乐细胞这种东西,他是一个也没有的。

一周后,消息来了。

戈登的武器与珠子,哈雅塔的“南蛮刀”,还有香兰的雌火龙猫铠,都已经打造完成。

然而,到武器店取货时,戈登却见着了两位意料之外的熟人,或者说故人更合适?

“教授!还有阿尔瓦?你们怎么会来武器店?”

戈登惊奇地走过去,跟两人打了声招呼。

古龙观测局与书士队的总部距离大众酒馆不远,到东多鲁玛的这几个月来,他倒也与阿尔瓦碰过几次面。

但教授还真是从遭遇岚龙事件后,第一次见。

“是戈登大哥,啊,还有哈雅塔小姐,你们好。”总是给人文静,甚至有点胆小印象的年轻书士低着头问好。

老教授依旧是那副上满了发条似的模样,“嗖”得窜到戈登面前,上上下下把他打量过一遍,“果然是你,听说‘戈登’这个名字的时候就猜到是你,难道这也是某种宿命?”

“啊?”戈登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

此时,大工匠婆婆也从武器店内间走了出来,“抱歉,小戈登,这次的作品有些特殊,所以老朽擅自把书士队的教授请了过来。”

见戈登依旧是副一头雾水的模样,大工匠耐心解释道:“纳古力村的那个老酒鬼居然也有走眼了的时候。

你当初从火山挖出来的,并不是什么普通‘锈块’,而是更古老,也更稀有的‘太古之块’。

以太古之块还原出的古代大剑,据我所知这还是第一把,请原谅老朽自说自话,将这柄大剑命名为。

——墓志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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