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忠贞义士,被我朱棣残忍迫害!(1 / 5)

作品:《大明:我,朱棣,开局扬言夺嫡!

沈仁也仔细打量。

这种火铳,明显具备冷兵器作战能力。

高过将士头顶,明晃晃的锥柱形利器,也不知如何与火铳相连。

火铳被将士们挂在肩头,背在背后。

目视可知,这种新式火铳比大明军中,现在装备的火铳长不少,大约有一人身高三分之二。

“孙兄,恭喜啊,令郎可真是脱胎换骨了。”

“孙兄,令郎这肩标是什么意思,一颗三角形,是千户了?”

“据说,朝廷肩标一颗星星就是千户。”

……

沈仁听着右侧士绅议论声,就明白,快速向他走来的年轻人是闽县孙家少爷孙元楚。

也就是守闽县时,唯一侥幸活下来的士绅少爷。

将士们快速控制码头。

孙元楚则快步走到沈仁、叶茂面前。

啪!

脚后跟合并,捶胸敬礼,大声道:“燕王麾下,东番陆军第一镇第一协第一标第一营管带孙元楚,见过叶布政使、沈都司,卑职奉王爷命,接管码头护卫……”

寂静无声的码头。

一道道惊讶、好奇、审视目光落在身上。

孙元楚一时间,思绪繁复。

他出身优渥,但也仅此而已。

不是读书的料,院试考都考不过,最终只能考录科。

所谓录科,就是考取童生后,前往州府开办的学堂学习,要参加的通过性考试。

考过了。

混了个生员。

勉强摆脱平民身份,进入‘士’行列。

仅此而已,连个秀才都不是。

说实话,也就比平民百姓身份稍微高点,有一样刑不上士大夫的特殊权力。

除此之外,再无任何政治待遇。

他虽然是家中嫡子,但和王爷一样,不是嫡长子。

家族一切,几乎没他的份儿,充其量就是给他分间铺子,一些田地。

父亲在还好,总能从父母手中拿一份足够挥霍的月钱。

等父母走了,大哥当家做主,家里分的这点东西,也就勉强过点稍微体面的日子。

想要靠大哥秀才的身份,免除田税,还得伏低做小,看大哥脸色过日子。

……

原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所以就趁父母健在,有人疼爱,可劲儿折腾。

打定注意,要在父母活着时,把该尝试的好日子,都尝试一遍。

没想到。

倭寇登陆闽县。

燕王抗倭发生了意外。

肆意妄为惯了。

军事管控期间,不准逛花楼,不准城内纵马疾驰……

总之,燕王守闽县期间,管天管地管空气的行为,让人很不爽。

头脑一热。

就找了一群,相同身份的狐朋狗友,去逛青楼,喝醉后,晚上宵禁还像以往招摇过市。

踢临街百姓家门。

打人家的狗。

自作孽,不可活。

直接撞王爷刀尖上。

然后就被拘捕,简单训练,燕王给他们发了一把刀,就扔到城头守云梯。

闽县守城战之后。

就他比较幸运活下来,其他一起被抓的狐朋狗友全都战死。

他能活下来,可能是母亲在神佛前祈祷的缘故吧。

总之,上城头守闽县拢共也就两天。

两天活着回家后发现,母亲满头头发全白了。

此事,给他的触动很大。

王爷调海防兄弟前往鸡笼屿时,本来,他们这些人是没机会的。

至少,第一批没他们。

他就跑去县衙,跪在王爷面前,请王爷给个机会。

王爷开恩,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