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上赶着给宁宁送钱(2 / 3)

作品:《被扔狼窝!崽崽手握空间度灾年

“我说和离,你在我家过的这么委屈,咱就分开,不耽误你享福!”

邓大婶瞪着通红的眼:“邓吉祥!当初我要嫁给你的时候,我娘就不同意,我真是后悔没听她的。”

“和离就和离,你别后悔!”

她甩开邓大叔,拽着已经僵住的邓富贵转身就走。

村民们急忙上前阻拦,都说不至于。

可是邓大婶谁的话也不听,坐上牛车就走了。

沈宁宁看了看邓大叔,他面色疲倦,强撑着说自己没事,随后回了院子。

而那几箱子珠宝,在阳光的照耀下,依旧闪烁着光泽。

不知是不是因财生变,才导致村民们都不好意思再拿了。

最后,还是沈宁宁叫上陈冶和陈婆婆帮忙。

一家三样分装好,再挨家挨户送去。

沈宁宁也给疯书生带去了三样好东西:浓墨、紫毫笔、一匹缎子。

这几天,村子里发生了不少事。

但疯书生却好像与世隔绝了一样,专心沉浸在书海之中。

就连沈宁宁和他说起赏赐的缘由,是因为村民们帮助官府抓获了贼匪。

疯书生听言都是一愣:“村子里来贼匪了?”

小家伙白嫩的脸蛋上有着无奈的神色。

“来过吖,只是都解决了。疯夫子,这三样东西你应该都用得上。”

“我看你衣服很旧啦,这匹缎子你喜欢的话,我就请陈婆婆帮你裁一身衣裳。”

她记得陈婆婆手巧,女红做得好。

疯书生只是看了一眼布匹,就毫无兴趣地收回了目光。

倒是万分珍惜地捧起紫毫笔,反复抚摸。

“好久没有用到这样的笔了。”他感慨,目光有些沧桑。

“当初,紫毫笔是家里最差的一种,我与父兄平日里喜欢用的是湖笔,用上好的白山羊毛制成,笔杆为玉节,取墨流畅。”

他望着窗外,眼神却像是看着从前。

“那时我们喜欢在窗下作诗,互相品鉴,而今一晃,这些年过去了……”当日和他坐窗对论的父兄,已经变成了一抨黄土。

沈宁宁坐在他旁边,小手托腮,大眼睛明亮地眨了眨。

“湖笔?多少银子,我下次上街如果看到了,可以买一支送给你!”

“一支要价,五十两不等,可能更贵。”

小家伙顿时沉默了。

她轻咳一声,声音糯糯咕哝:“那……那我以后有多多的钱了再送你。”

疯夫子那张清瘦的面容上,头一次露出笑容。

“紫毫笔也好,对于现在的我来说,用什么都是暴殄珍物。”

沈宁宁见天色不早了,就准备告辞。

然而,她刚转身,疯夫子却抓住了她的衣领。

“先别走,你好久没来学习了,今天多学两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