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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太小了(1 / 3)

作品:《昭周

越州这边的事情,正在有序的按照林昭的意志推进。

第一件事,就是关于分家的事情。

不同于上一次的小打小闹,这一次是林思正等林家的长辈一起起草了分家的约书,同时邀请了越州本地的一些士绅名宿,以及山阴县衙的吴知县亲自到场作为见证。

有了这一次见证之后就,林昭这一边与他两个哥哥那边,就正式变成两家人了。

这里面其实是有个问题的。

那就是兄弟之间可以分家,兄弟与父母之间也可以分家,但是不曾听说过带着母亲与父亲和嫡母分家的,也就是说尽管林昭与张氏已经不是一家人了,林二娘却是没有办法与他们分家的。

除非林清源出妾。

这种情况下,林清源自然是不可能出妾的。

因此,这一次是按照“大房”嫡母张氏,与“偏房”妾室林二娘,两房之间分家,从此张氏那一房是一家,林二娘这一边又是一家。

其实这种分家的法子也是有的,一般是在男主人死了之后,嫡系那一边分去绝大部分的家产,把很少一部分分给庶出这一边,而像林家这样,林清源尚在,自己的妻室与妾室便分了家的情况,越州城里恐怕还是头一回。

在这种情况下,毕竟不能把老爹也给分出去,只能当作是林清源从此之后有了两个家,想住在哪一边,都看他自己的心意。

约书定下来之后,包括吴知县在内的几个见证人,统统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林昭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约书之后,长松了一口气,对着吴知县以及越州城里的几位老人家拱手行礼。

吴知县看着林昭的模样,摇头叹息道。

“小林探花现在倒是快意恩仇了,等你从吏部补缺任职之后,多半会因为今日之举,吃上一些亏。”

“无非是说我发达了不认兄弟而已。”

林三郎微笑道:“我既然执意如此,这些后果我当然都有想过,实话不瞒吴知县,不出意外的话,我应该会留在长安城里做京官,好巧不巧的是……”

“我在长安城里名声很响。”

这话倒没有吹牛,林昭在长安的名气的确不小,这其中一大部分是因为他是长安风的“总编”,许多人想给长安风投诗稿,都要经过他林大总编。

另外一点就是,他在长安城里写过不少诗句,已经小有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