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12章:告御状!四名老者闹金榜(1 / 2)

作品:《我在大宋做台谏官

二月二十八日。

科举省试开考,一众举子进入考场,汴京城一下子安静了许多。

午后,变法司。

范仲淹、王尧臣、梁适、苏良、王安石、司马光六人聚在一起。

范仲淹拿着一份由王安石起草的青苗法文书,微微皱眉。

“一分利,尤不薄也,此法仍有与民争利之嫌!”

青苗法的主要内容是:在春秋两季庄稼未熟之时,朝廷贷出青苗钱,而偿还期为秋季收成之后,到时需加纳一分利钱。

所谓一分利钱。

假设百姓借贷青苗钱为一贯钱,则百姓到偿还期需偿还一贯一百文钱。

此利息与民间借贷常见的三分利、五分利甚至倍息,要低很多了。

在齐州试行青苗法之时,王安石坚持至少两分利,最后在苏良的劝说下才降至一分。

一旁,王安石解释道:“范公,这一分之利包括官吏之俸、辇运之费、水旱之灾、鼠雀之害,公家不能无所赚也。”

青苗法,乃是王安石的得意之作。

其目的是民不加赋而国用足,自然不可能令朝廷白忙碌一场。

而赵祯最欣赏的便是这个目的。

苏良补充道:“范公心慈,然一分利已经是最低了,若降至半分,恐朝廷就要朝里面搭钱了。”

范仲淹点了点头。

“其他条令,我倒是没意见,你们也都讲一讲!”

枢密直学士梁适开口道:“青苗法之目的,乃是以富国为主,富民为辅,亦是从富民豪商的口袋中取利,我担心会激起民愤。在民间能发出声音的,皆是这类富民豪商,而非佃户贫民。”

范仲淹露出一抹笑容,道:“此等情况定然会发生,我们只有硬着头皮做下去,为绝大多数百姓谋求利益。至于如何平息民愤,考验的便是底层官吏的应对能力了。”

庆历新政时,范仲淹经历的乃是无数士大夫官员的“官愤”,官愤比民愤更烈。

若不是困于党争,新政也不会虎头蛇尾。

范仲淹很清楚青苗法施行后将会付出的代价,有舍才有得,唯有不妥协地坚持下去,才能有所成。

这时,三司使王尧臣开口道:“此文书中有一句话乃是针对官吏而设,叫做‘计息推赏,否则废黜’,我担心官员们为了政绩易会强行摊派,导致富民变穷!”

所谓:计息推赏,否则废黜。

就是将青苗法的执行情况与地方官员的政绩挂钩,做得好可擢升奖赏,做得差则会被降黜惩罚。

苏良支着下巴,摸了摸鼻子。

他担心的也是这个问题。

齐州变法能够高效率执行且出了成果,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王安石与司马光的执行力。

但而今大宋底层官员的执行能力让人不得不忧虑。

一旦执行力过弱,再好的策略都会变味,甚至变为害民之策。

这一刻。

苏良又不由得想起他思索许久的考成法。

“立限考事,以事责人,破格擢升,以举贤才。”

此法可大动吏治,更改当下官员的磨勘考课制度。

但他很清楚。

当下的官家并不愿动朝堂吏治,他提此策,还缺少一个合适的契机。

苏良想了想,道:“确实容易出现这样的情况,咱们唯有等到执行过程中再加以调整了。”

其他人纷纷点头。

随即,众人在青苗法文书上分别签字,将原件呈递禁中,又抄录三份,命人送往了两府三司。

两府三司的相公们若有异议,可直接去面圣。

赵祯可接受他们的建议,也可置之不理。

新法策略,无须中书下诏,只需赵祯手诏,便可令新法司颁发。

这样免除了许多复杂环节,使得效率提高了许多,同时也加大了赵祯的皇权。

苏良之所以一直建议官家与天下百姓共治天下。

乃是因他知道赵祯若能皇权专制,所做之事,定将都是利国利民,此对全宋变法大有裨益。

……

三月初一。

经由赵祯手诏,变法司颁布了全宋变法后的第二条新法法令:青苗法。

全宋即时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