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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会安之夜(1 / 4)

作品:《大明澳门土司

“陈大当家,这个预购权书到底是何物?又有何用处?”阿香佬盯着手中纸片,反复思量,也不得其中要领,便追问起来:“若为了销货给倭人,到货订契即可。若不想商货经手倭人,何必签这劳什子玩应,自缚手脚。”

阿香佬今日依陈良吩咐,告知那群倭商,顺德会馆只是拿下了这批货物的预购权,价格却是要等到岸时才能确定。本以为这是陈良的推脱之计,可当倭人看了那预购权书后,只是稍作考虑,便决定尽数买下,为了争夺份额,几个倭人还在堂中吵了起来。

可这预购权书全不同于以前的商契,不涉商货所属,只是约定等商货到港时,持卷者只要提供10%的订金,就可以优先获得购买相应数量商品的权力。这预购权书只收200两的价格,如果商人反悔还可退还本金,但若到时不能给付货物顺德会馆却要三倍赔偿。

事后看过协议的阿香佬汗流浃背,若不是顺德佬拍着胸脯保证,货船就停在会安外海的昏果岛,他甚至怀疑自己可能被这个明人海商给坑了!

陈良笔耕不辍,不停将拿到预授权书的日本商人姓名、店名、所买货物的名称和数量登记在账册上。听到老人询问,才停下笔来,耐心地回答道:

“其一,时机不对,朱印船期尚有半个月,每近一日,货物价格便涨一日。此时与他们议价,吃亏的只能是我们。但是这预购权既能安抚住现在的倭人,让他们以为货物都落在了自己的口中。”

“其二,这预购权不涉货物归属,可以随意买卖。今日必有未到之倭商,给货之前,这预购权书不知要几经转手,惹出几多麻烦,虽然不至于二桃杀三士,但是总好过以往倭商铁板一块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