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云喜手一缩,把手里的人参收了回来。

价格都还没谈呢,这白胡子老头就眼勾勾地要扑上来。

她没说话,只是把裹着人参的重新包好。

白胡子老头见状,干咳了两声,脸色有些讪讪的,挤出笑容说道:“咳咳,那个,客官,你这两株人参瞧着虽然粗壮,但是年限好像不是很久,应该在五十多年左右。”

对于人参有多少年份,顾云喜确实没个概念,她只记得,一年多前,她从山上将人参移到空间的时候,那人参才拇指粗。

许是空间的土地很肥沃,营养又充足,才让这些人参长势凶猛,一年多的时间,从拇指粗长到胳膊粗。

“掌柜的,这一对人参可是我家人在深山老林好不容易才找到的,你确定年份才这么短?”

“我从小就在山里长大,可从未见过这么粗壮的人参呢!”

顾云喜今日出门,特地换回了之前来京城的那身朴素的衣裳,所以此时要说她是山中猎户家的,白胡子老头也是信的。

毕竟,顾云喜的手,因着之前在娘家做了许多粗活,即使保养了许久,也还是有些粗糙,一点也不似京城女子,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那小手就更葱段似的柔嫩无暇。

白胡子老头闻言,脸有些涨红,急忙解释:“不是,客官,我真没骗你。”

“你这人参虽然个头粗,但是我做了一辈子的药材买卖,一眼就看得出来,你看看那人参的芦碗,是不是只有五十个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