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草菅人命的狗官,朕要为民除害(2 / 3)

作品:《大明五年狗县令震惊朱屠夫

赌坊动手打死王小六的,应当处斩。

在一旁帮忙助威的打手,吊死!

赌坊的老板,要打一百棍,然后流放!

如果换成斗殴,后果远远没有如此严重。

案件还未审判,先给王小六定性成刁民!

分明是捕快和县令狼狈为奸,欺负百姓不懂律例,不懂刑名用词!

果然。

“王小六在赌坊挑衅滋事,与赌坊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斗殴身亡!”

“判决赌坊停业整顿三天,王小六之前所欠赌债一笔勾销,再赔偿白银八百两给杨氏!”

“赌坊工作人员李二狗,失手打死王小六,杖责一百,另外赔偿杨氏二百两银子!”

“本县令判决完毕,双方如有异议,现在当场提出!”

“若不提出,视为接受判决,此案了结!”

高坐堂上的县令宋隐,几乎不假思索的做出了判罚。

“我的天!”

“八百两,再加二百两!”

“王小六的老娘发大财了!”

“宋大人判的好!”

公堂外的百姓,议论纷纷。

“草民没有异议。”

杨氏看了看盖着白布的儿子,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抖两下,低头小声说话。

赌坊老板和打手李二狗,连连点头。

“我等接受惩罚,白银立马赔偿!”

一千两白银,当堂点清。

“林捕头,你派两名捕快,护送杨氏把银两存到钱庄。”

“本案了结!”

“退堂!”

前前后后,连一刻钟都不到。

宋隐宣判完毕,急不可耐的,又上了等候在公堂之外的豪华马车。

“驾!”

随着车夫一甩鞭子,六匹骏马发出嘶鸣,踢踏踢踏向远处的街道驶去。

“给我停下!”

朱元璋似乎都能听到马车里男人女人的嬉笑,他气的脸都白了,大声怒吼。

一条人命,白银一千两?

派遣捕快,把银两存在钱庄?

“钱庄是不是也有宋隐的股份?”

朱元璋随便向身边一个百姓问道。

那人嫌弃的瞥了朱元璋一眼,“外地来的吧?”

“钱庄这种大买卖,没有县令大人入股,你敢把银子存进去?”

“哼!”

不出所料!

赔偿给杨氏的银子,又回到了宋隐手上!

朱元璋太清楚这些狗官,欺压百姓的手段!

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