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3000字大章)(1 / 3)

作品:《宗门崛起:我是修仙界最持久的崽

“燕师妹,你下山追击飞虎盗,绿林山中道匪遍地,我也没有办法帮助你。”

“这蓝月灵荷藕根可化血消淤,接骨续筋,今日送给你,以备不时之需。”

叶洋拿出一块绸布,绸布里面保包着几片晒干的蓝月灵荷藕根,若是使用,这些切好的藕片,直接外敷伤口即可。

也可研磨成粉,撒进伤口,效果更佳。

“另外,燕师妹,我很喜欢两句话,今日与你共勉。”

“第一句是自古成大事者,非必有惊世绝艳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

”第二句则是——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第一句话是努力做好自我,在允许的条件内,直上巅峰。

而第二句话则是在面对自己努力过后,依旧无改观的情况下,从容面对。

正如枯荣手所示,人与草木都沉浮于同一片天空,谁也不能保障自己何时荣枯。

但是正如人所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旧热爱它。

共勉!

燕青樱!

看着她走出门口的身影,叶洋喃喃自语,这些话是对燕青樱说的嘛?

他不知道,也许,他知道,那也是自己与自己的对话。

……

燕青樱走出门口,没过多久,新修的木门便又响起了声音。

叶洋打开木门一看,竟然是朱曼歌,他暗暗诧异,不知道今日怎么了,怎么来了这么多人。

朱曼歌皮肤白皙,身材高挑,青丝随意倾洒,今日穿了一身黑色紧衣短裙,露出了一双修长白皙的玉腿。

腿形优美,肌肤光滑,脚踝纤细,像是一双玉柱一般光滑细腻。

不得不承认,她是个美人。

“这几日不见师妹,可是在稳固本命?”

叶洋知道朱曼歌觉醒了极为少见的玄阶低品本命‘艳骨玫瑰’。

一般而言,本命的等级越高,就越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巩固、修行。

这几日朱曼歌一直未出现与他对刀修行,今日忽然出现,定然是已稳固了的差不多。

“不错,我的艳骨玫瑰本命已然稳固,想过来,再向师兄请教几招。”

话一说完,叶洋便感觉到一股清冷、妩媚、带刺的气息从朱曼歌身上涌出,似是花香,较之更多了了一份冷冽的杀机。

“看来,朱曼歌这段时间进步不小,怪不得刚刚稳固,就着急找自己对招。”

叶洋心中暗道,带着朱曼歌走进院内。

老宅中,几个健壮的扛鼎力士,正在后院拆除墙壁。

前院中,古木森然,老柿子树枝粗叶绿,在阳光下形成了一片绿荫,老树旁,两张藤椅,一壶花茶,滋味隽永。

“叶师兄倒是有情趣,看来刚刚有人来过。”

朱曼歌秀鼻微蹙,轻轻的闻了一下然后道:“是个女人的味道,叶师兄艳福不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