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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篇25 宗藩新约(1 / 5)

作品:《汉世祖

诞生于建隆三年夏,由皇帝刘文济代表的中央与大小宗王于崇元殿签订的新宗藩条制约法,其中有几条核心内容,比起以往是突破性的。

比如,帝国中央朝廷放弃对封国各项内政的干涉,仅保留在外交、军事、宗法上的话语权,同时朝廷也将进一步撤还南洋驻军。

比如,中枢将彻底停止对诸国无偿性的援助支持,取而代之,是各国当依宗法,每年向中央朝贡,朝廷再视情况予以回馈。

这当然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改变,但有的时候,形式主义也恰恰反应出秩序与真实。藩属,藩属,自然该回到它本来的面貌上去。

比如,向各国扩大开放通商口岸,准许各国商人到除两京之外帝国水陆可及的城市进行贸易,准许各国官方在两京设立商馆,降低商品进出关税,针对封国商船取消报关税,当然相应的,各国也允许汉地商人前往自由经商。

别看大汉对外贸易开展地如火如荼的,但在过去那套贸易规则中,是存在严重的贸易歧视的,只针对其他文明国家,也针对诸封国下属的普通商人。

长期以来,真正能在帝国――封国之间畅通无阻地经商的,要么是各国官方,要么是在两方之间都具备足够影响力的权贵。其他阶层、身份的人不是不可以,只不过要接受一定的限制与剥削,包括经商地点、经商范围以及税收。

在大汉的海关管理制度中就有一项规定,凡外来商货船,首先依船料大小缴纳一定的“报关税”之后,才能入口岸、商港贸易,其后还有驻泊、商品、交易以及其他经营性税收......

对内外大小海商来说,市舶司时代,朝廷是一只吸血鬼,海关改制之后,依旧是,只不过,吸血力度相对减轻些罢了。过去二十多年,那些西方商船为什么的越来越多选择在南洋进行贸易,除了宗教文明冲突之外,也跟帝国本土复杂的经商环境有关。

而经过此次大会,朝廷是极大放宽了对外贸经商上的限制,条条框框都合理了一些,而这些,却是南洋诸国最根本的需求。

这也是由各国所处地理环境决定的,几十年的海上贸易发展下来,对于南洋封国,尤其是那些岛国来说,似乎已经觉醒了一股社会意识:无商业,不交易,毋宁死!

同时,对于当地的土着势力来说,汉人终究是外来者,是以寡凌众的入侵者,他们也必须保持并加强与帝国本土的联系往来,这是涉及到生存根本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