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3 合伙发大财(2 / 3)

作品:《诸天之我是沙悟净

两者是干柴烈火,一拍即合。

骆天明来参加这个拍卖会,也要拿出点东西来拍卖,可他一向身无长物,能拍卖什么呢?

最后还是经纪人出主意,让他拿出拍《黑客帝国》时穿的一套黑色风衣。

自从《黑客帝国》上映以来,黑色修身风衣加墨镜的配置,已经成了新的时尚,加上骆天明当时穿的那一套,也确实是名牌,拿出来拍卖倒也不寒碜。

骆天明以为,一套穿过的衣服,就算是名牌,就算有《黑客帝国》的名声加成,顶多能卖个三五万米元就不错了。

但让他意外的是,拍卖会上居然有两个年轻人杠了起来,竞相叫价,把这套衣服叫到了四十万米元之多!

在之后的酒会上,骆天明认识了这两个人,其中一个居然是后来大名鼎鼎的金?卡戴珊!

卡戴珊现在还是个才十九岁的大孩子,但身材已经非常夸张了,明明才一米六的身高,居然成熟的和水蜜桃似的。

可惜,这是个烂桃子,再诱人骆天明也不想吃。

所以当她热情的招呼骆天明时,骆天明本能的和她保持着距离。

当然了,像卡戴珊这样不在乎肤色的人,骆天明也不会拒之千里。

别人的生活方式,你可以拒绝,但没资格批评。

因此,骆天明只是把卡戴珊当做可以交往的普通朋友,至于这个烂桃子的各种暗示,就全都视而不见了。

和卡戴珊竞争风衣的另一个年轻人,来头更加惊人,竟然是洛克菲勒家族的子弟。

可惜这个叫约翰的家伙,只是洛克菲勒家族的旁支,虽然生下来就不愁吃穿,可要说继承权,距离他就太遥远了,一辈子只能当个混吃等死的公子哥儿。

约翰既然无所事事,当然要发展点爱好,否则这一辈子的时间怎么打法?

和其他公子哥儿喜欢泡妞、赌博、吸独不同,约翰喜欢搏击。不管是拳击,还是摔跤,亦或是自由搏击,只要是打架的,他都喜欢。

当初骆天明刚来好莱坞时,约翰对他还不太感冒,觉得他只是个在大荧幕上玩玩儿花架子的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