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见面(1 / 2)

作品:《我的金手指很好吃[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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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什么吃?

颈喉传来野兽的口中呼出的腥风让琴酒很快明白,这个“吃”是标准的动词。

最普通的动词,不加任何隐喻的那种。

所有生物都会有的日常举动的那个“吃”。

琴酒以最快的反应咬碎了藏在牙齿里的特殊药剂。

体力在顷刻间得到了恢复。

猛然朝着旁边一滚。

饶是如此,他依旧丢了一条左臂。

强忍住剧烈的疼痛,琴酒不管伤势,直接直起身体,把枪对准袭击他的“人”。

却看到一个衣着华丽的华裔男子,身边一群奇装怪服的人。

其中最前面的那个脑袋上带着羊角的年轻人,正在舔着嘴角像是品尝着什么意犹未尽的美味。

他看自己的眼神是红果果的食欲。

自己手中依旧很稳的枪,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是玩具一样,毫无威慑力。

可野兽呢?

那一瞬间牙齿的撕咬感觉不是假的。他感受到擦过耳边的毛绒的触感不是假的。

缺失的左臂伤口,也的确是猛兽撕咬的痕迹。

怎么回事?那只咬自己手臂的野兽呢?

“阿澈你动作好慢。”

“急什么,他能跑得了?”

“可伯爵着急啊。”

几个奇装异服的少男少女继续嘻嘻哈哈的说话。

他们包围着一个穿着中式旗袍的男子,笑闹着说话。

七夕的月光并不明亮,仅凭借着这点月光,琴酒只能勉强的看清他们的衣着。

伯爵这一身足够显眼的繁花刺绣旗袍立刻让琴酒想起了boss给他的资料。

“您就是巫先生吗?我是受我家主人所托前来拜访您的,并没有恶意。”

琴酒衡量了一下双方“实力”。

顾忌那不知道去哪儿的野兽。

于是痛快的把枪放下。

伯爵这边:…………

嗯,怎么说呢,他们是动物,他们的心思不如人类复杂,但是不代表他们是智障。

这个国家他们和伯爵来过好几回了。

虽然不禁枪,但是对于枪支管控超级严。

连本地黑帮火拼用的都是棒球棒和菜刀,你拿着枪就代表绝对不是普通人。

如果抢是用来防身的,那么滚在旁边的行李箱里,传出的炸弹和毒药的气味是怎么回事。

阿澈懒得和琴酒废话,正想上前把剩余的部分吞了,伯爵微微抬手阻止了他。

“你的主人是谁?”

伯爵一问出来,所有动物们就都懂了。

这里的主人大概率是伯爵的同族,那么就是自己人。

为自己人钓个鱼……

这个人不能吃。

阿澈也不差这一口,身为饕餮,他还是有点品味,吃起来还特别挑。

要不是挑嘴,当年也不会被伯爵勾到(常年吃素的成年男子鲜美身体),然后被警察当做食人魔逮捕。

就琴酒这口感……

怎么说呢,皮糙肉厚,烟酒不断,身体里还有一堆不知道什么组成的药物怪味。

可以说是……一点都不好吃。

若不是为了给伯爵撑个场子,他刚刚就不是意犹未尽的舔嘴角,而是直接呸呸两声。

琴酒自然不会就这么把组织最大的秘密给说出来。

刚刚还展示着持枪硬汉的风度分分钟娇弱给你看,

不过,辛苦了一晚上,又遭遇了那么多陷阱,还被咬掉了一只手。

琴酒如今的虚弱,完全是本色出演。哪怕有药剂撑着,他的身体也已经是相当的疲惫了。

“我的主人,拥有巨大的资源和难以想象的财富,他愿意供奉您这样的高贵的存在,我们是带着诚意来的。”

这句话也是实话。

乌丸莲耶是听说了点风声,派琴酒过来查查底。

若是他之前就知道,外界的那点点传言是真的。

琴酒过来就绝对不是这个姿态了。

想要供奉,也绝对是真心实意的。

最终目的,是把巫鼎的一切吞为己有,那也是真心得不能再真心的了。

“人类啊。”伯爵轻声的叹息,异色的双眸似乎在透过琴酒看着什么。

他亲眼目睹过人类最肮脏,最卑劣,最恶毒的心思。

他也亲眼见证过人类最美好,最温柔的,最纯正的情感。

曾经最强大的地球生物,称霸了地球上亿年,但是他们没能对整个星球做出任何改变。

而人类,仅仅是数万年,就让这个世界翻天覆地了。

“能让自己种族的名字,变成最复杂最让人叹息的形容词,这也的确是人类的奇特之处了。”

另一个声音从外面传来。

比人先到一步的,是一朵朵散发着月白色光芒的小花。

他们从空中飘零而落。有的停留在树上,有的落在地面。更有的,飘着愉悦的“步伐”扑向了伯爵一行人,宛若见到了最喜欢的亲人。

“这是……迷穀?!”伯爵激动把飘落到手心的花小心翼翼的收了起来。

这是他的方舟上都没有留存下来的植物。

这种又会发光,佩戴就不会迷路的好东西,伯爵常常听神兽们怀念。

这些漂亮的小花,像是刚开的电灯一样,初时莹莹弱光,等过了一会儿就足够光照四方了。

虽然不说是恍若白昼。

但是足以让他们彼此看清对方。

琴酒发现自己认错了人。

巫鼎确定自己找对了人。

二十年过去了,伯爵看起来和年轻的时候的他没有任何区别。

岁月只停留在他们一族的眼眸之中。

时光侵染着这双眼睛里透露出的阅历和沧桑,却不会让那份容颜有半点变化。

此刻的伯爵看着巫鼎,看着这个和自己穿着打扮极其相似的华裔。

内心涌动的兴奋,却像是一个孩子一样,雀跃而又不知所措。

他一直是唯一的一个,也一直是最后的一个。

他从来没见过自己的族人是什么样。

只能以自己作为参考。

巫鼎那张海报,重点的核心就是他抱在怀里的朱獳。

别人会看错,错认为狐狸颈部的“鱼鳍”是画上去的。

伯爵却不会看错。

他一眼就看出了那是真的!

这时候俊美的容颜和华贵的旗袍就是一层引导,再加上开宠物店,有贵族撑腰这种细节。

很容易引导伯爵往“同族”身上想。

d伯爵之所以是伯爵,还不是祖先为了方便行事,用翠凰大人换取了爵位。

叫起来好听,后来索性当名字用了。

现在在纽约开店的四世,一口一个“爵位到我曾祖父这一代已经无效了”,可整条街的人称呼他的依旧是“d伯爵”。

本就十分确信,再加上迷穀一洒,那更是千真万确了。

除了同族,除了同族的方舟,谁还能拥有这些已经消失在时光之中的生物。

两人四目相对。

背后都有数不清的动物在撑腰。

区别就是,伯爵那儿的动物实打实的能站在他的身边,期盼着伯爵找到同类,同心同德。

巫鼎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