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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四章 汉奸来了(2 / 4)

作品:《迷踪谍影

当然,对于日本人和汉奸来说也不是一点好消息没有。

1939年4月,在和日本特使影佐祯昭经过数次密谈后,汪精卫正式决定回上海。

在汪精卫看来,上海远比自己去广东或者香港更加合适。

用汪精卫的说法是:“跟这些地方相比,上海有租界,行政权还在外国人的手中,而且是世界上数得到的暗杀横行的地方,敢于进入这一危险地区的行动,反而会体谅我的爱国运动的诚意。”

汪精卫苦心孤诣,力求把自己的活动同“卖国”两字截然分开,当然这也只是一种自我解嘲而已。

当时影佐祯昭未加任何评论,只问道:“先生要离开河内,准备如何与越南当局接洽?”

汪精卫回答道:“总以不给予越南当局任何刺激为主,现正在研究接洽的方式。我想,越南当局对于我留在此地,必然感到烦虑,如一旦我要离开此地他往,他们断无不予赞同之理。”

影佐祯昭又问道:“那先生将怎样离开此地?敝国政府已准备了一条五千五百吨的货船,以供先生的应用。”

汪精卫随即说道:“谢谢对我的好意,但我已经租了一艘法国的小船。”

影佐祯昭不太放心:“这艘小船是多少吨位的?重庆政府对先生已下通缉令,在中国沿海航行时,需要特别小心。”

汪精卫回头问周隆庠,告诉影佐祯昭,这条法国船是七百六十吨。

日本人听了,感到十分吃惊,如此一条小船,怎么可能将汪精卫一行载到上海?

但汪精卫执意地表示:“这一条小船,虽然可能会发生危险,但战后我第一次去上海,如乘坐贵国的船只,对于和平运动,或会使人发生很大的误解。我准备在海防上船后,一路航行中,请你们的船跟在后面,如万一有意外,彼此还可用无线电联络。”

话谈到这里,三个日本人已经明白了汪精卫离越的“原则”。

汪精卫脱离河内的具体事务由陈昌祖一手负责。经过几天的联络交涉,越南当局也明确表示同意汪精卫离境,并答允出动警察,自汪宅至码头沿途加以严密保护。

同时,陈昌祖又绘制了为汪精卫租来的**“冯福林哈芳”号停泊的地点简图和无线电联络用的符号及其应该详细注意的事项,交与日本方面。

为了安全起见,又按双方制订的“细目”,将“冯福林哈芳”船上的全部中国水手统统解雇,改雇越南船员。

另外,又添装淡水,购备粮食等,这样忙碌了三、四天,全部准备工作才算完成。与此同时,日方也在紧锣密鼓地准备着。

4月21日上午,影佐祯昭和犬养健坐汽车离开河内至海防,回到“北光丸”。

次日下午五时半,“北光丸”驶入公海,按约定接应汪所乘坐的“冯福林哈芳”号**。

1939年5月,汪精卫终于平安到达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