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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零五章 翻越大山(2 / 5)

作品:《国潮1980

甚至因为这个,流氓跑到异地想隐姓埋名,过过踏实日子都难。

因为社会混的人都挂像,带着痕迹呢。

除非别出门,只要出门一溜达,就容易招灾惹祸,引起没必要的纠纷。

拿马家哥儿俩来说,他们出门,别人就不能拿眼睛和他们对视,否则就会被视为挑衅。

嘿,敢犯照,你他妈够猖啊!打你丫的!

(注:犯照,黑话,也叫照眼儿,指眼对眼的对视)

所以流氓去异地必须拜山头,就是怕引起误会和纠纷。

干脆这么说吧,反正从古至今愿意离开故土跑到异地去的,向来就只有两种人。

一种人是能力大,心也大,可出身之地却是个小地方,出去因为不甘心,所以主动寻找远大前程和发展空间的。

就像当年在沪海发迹的犹太富翁哈同,还有那从意大利跑到法国,又从巴黎跑到共和国的皮尔卡顿,都是如此。

无不应了那句“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另一种就是走投无路,待不下去了,被逼无奈只能跑路的。

就像当年那些因为战乱逃到咱们这儿的白俄贵族、犹太人,闯关东的那些山东人,从西西里岛跑到美国避祸的教父,还有从北平跑到沪海的许文强,不外如是。

至于马家哥儿俩,实际上是属于京城流氓里混得中不溜儿的那种人。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并没有多大上进心或者野心。

他们觉得当家门口的一霸,欺负欺负普通人,过过醉生梦死的日子就挺好。

忍一时之辱真不算什么,反正这儿失去的,再从别处拿回来不就完了。

当然是既不愿意,也没必要去当“过江龙”。

说白了,他们要真有去外面冒险的勇气和志气,那就不是流氓了。

现在这样认个怂,这对他们来说反而是最优选择。

于是这也就成全了哈德门。

年京对这件事是津津乐道了好几天,从此越发与哈德门亲近,觉得他的能力完全弥补了自己的短板。

而且拿回的钱,早就跟上级打过招呼,获得允许按死账核销掉了。

现在到手是可以不入账的,起码他可以截留很大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