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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朋友(1 / 2)

作品:《最强杀神

在白起看来,泰森就如同一个不知世事的懵懂少年,所以白起一点也不介意在他那如同白纸一张的脑子里烙下鲜明的自己的痕迹。改造一个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确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所以白起难得的说了这么多。

“朋友?”泰森声音艰涩地问道,显然这个词语对他来说有点陌生。

通过泰森的这些表现,白起能够想到一些问题,所以他认真地解释道:“你知道狼群吗?一匹狼的实力有限,能够很轻易地就让人猎杀了。不过如果面对一群狼,哪怕是实力高强之辈也会心里打怵。所以换句话说,朋友就是同伴,就是可以在危险的时候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对方的人!一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很多时候一个人不能达成的事情,只要多了一个帮手,那么就会变得轻而易举。”

泰森陷入了沉默之中,良久才道:“这个我不懂……”

白起微微一笑,心中已经勾勒好了一个计划,所以他继续道:“其实这事儿也并不难解释,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其实我们可以把人们分成两类,朋友和敌人!朋友是不需要防备的,而敌人,我们在防备他的同时也要想方设法地把对方杀死。你可以想象一下举世皆敌的感觉是怎么样,那样一来,哪怕是你再怎么风华绝代、实力高绝,也许生出孤寂与无力之感的!说到底,不管是人类还是兽族、精灵,都不可能单独以一个个体去存活,那样就太累了。朋友啊,就是能够一起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的人!”

泰森挠了挠头道:“我还是不懂!”

白起“额”了一声,有种黔驴技穷的感觉,眼前这个狼族少年实在是不好交流啊!

所以他想了想,用一种更通俗的说法说道:“假如现在我和隆美尔站在你面前,让你选择一个人作为对手,你会选谁?”

“我不是你们两个的对手!”泰森低声道。

“那如果我和你联合起来去杀隆美尔,那么我们能不能胜利呢?”白起再次问道。

泰森想也不想地回答道:“那肯定能杀了他!”

白起摊了摊手道:“所以啊,有些事情明明可以用更简单的方法去解决,我们为什么要把它复杂化呢?一人计短二人计长,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所以我们需要很多很多帮手,然后达成我们的目的,我们管他们叫朋友!”

“两个人去打一个人,这样不好吧?”泰森迟疑道。

白起有点无语,信奉丛林法则的人也会讲求所谓的单打独斗吗?但他还是耐心地解释道:“这个世界有很多很多的强者,而我们现在还很弱小,弱小到必须联合起来才能生存,所以两个人打一个人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生存,多么朴素而又珍贵的词语啊!”

泰森木然地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了一副沉思的表情,然后突然问道:“那么,你有朋友吗?”

白起一愣,也陷入了沉思之中。

他正儿八经地在这个世界的存在也就这几个月的时间,接触的人也不算多。之前的小洛克倒是跟人交往过不少,不过大多都是一些亲戚,完全就不在成为朋友的范围之内。上学之后他倒是接触到不少人,但沉默寡言的小洛克跟那些同学交往较少,甚至脑海中也没有所谓的朋友的定义,更没有刻意地去经营什么,所以也可以称作是没有朋友的,那里面顶多也就是那个有点话唠、有点嘚瑟的卡布里算半个。所以这么算来,他也是没有什么朋友的。

正当白起想要回话,但他的神色却突然一动,对泰森道:“这里距离那些佣兵有点近,我们去别的地方说话吧!”

只见不远处的佣兵营地已经清扫完战场,几个佣兵正向着这个方向走来。

泰森顺着白起的目光看去,然后点了点头,率先消失在了密林之中。

白起紧随其后,这个时候泰森超绝的速度便显露了出来,整个人似乎融入进了密林之中,只有一道虚影在那里一闪而过。白起不得不承认泰森这人实力的高强,尤其是在刺杀方面绝对会甩出自己几条街,所以他心中的某种想法更加确定了下来。

就像白起说的那样,这样的人,如果能够成为朋友,绝对会比成为敌人来得舒服很多。

五分钟后,两人终于停下了脚步,然后在一棵树下坐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