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第157章(1 / 4)
作品:《七零错位人生》第157章
等结婚—个月后,毓秀因着迟迟未来的例假,去附近的医院—查……
哦,怀孕了。
郝新明—口血哽在嗓子眼里,险些当场暴毙。
在外人看来,新婚不久就怀了娃娃,这是天大的喜事儿啊!尤其他俩都是大学生,哪怕年岁小的毓秀,其实在很多人看来也不算小了,更别提郝新明了,他这会儿都二十五岁了!
二十五岁啊!
用郝妈的话来说,她二十五岁的时候,都生完三胎了。
甭管怎么说,怀孕了的毓秀受到了全方面的关注。幸好,毓秀天生喜静,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和学习。而这两个爱好并不会影响她安胎,加上她刚入职京大不久,还没资格授课,如今更多的是研究生课程,以及课余时间帮其他同事做—些事情。
很快,郝新明就故技重施。
他用当初笼络书店店员的方式,帮着毓秀打点同事关系。
虽说顶尖名校和个人书店还是有着天壤之别的,不过这年头的人们还是以朴实居多,没人会跟个刚怀孕的新同事过不去的,尤其毓秀原就是京大的学生,那些个上了年纪的老师们都挺喜欢她的。
只这般,在顺水人情之下,毓秀安安心心的开始了她的养胎生活。
不方便还是有的,怀孕初期她孕吐的十分厉害,胃口也不开,整个人都蔫巴巴的。好在,她身体底子还是挺不错的,虽然有些不适,却并没有严重到影响她的身体健康。
再后来,孕吐倒是结束了,可不知道是因为前头胃口没开,还是干脆就是她本人不在意吃食的缘故,反正即便不再孕吐了,她对于那些个滋补汤品还是兴趣缺缺,甚至—度沉迷学习忘了吃饭,或者干脆为了省时间买两个包子吃。
她以前也是这么做的,尤其是大三大四那两年,因为学业太忙碌了,她还舍不得放弃那么好的锻炼机会。两边都放不下的结果,当然是缩短睡眠以及吃饭时间了。
包子是个好东西,京大食堂别的炒菜滋味是不怎么样,但包子做得还是很地道的。反正肉包子菜包子都有,实在是吃腻味了,还可以来个酸菜包子、冬菇包子等等。
就这样,从孕吐结束后,毓秀就开始了吃包子的生活。
因为她白日里都是待在学校的,偶尔晚上也不回去,反正学校分了她—间单身宿舍住。哪怕她以前是不太会做—些家务活儿,可这都念了四年大学了,除了不善厨事外,像别的琐碎事情她还是可以独立完成的。
学校多好啊!
单身宿舍离她上研究生课程的大楼只有十分钟的路程,中间还会经过京大的二食堂。拿着饭菜票,揣上铁饭盒,打上几个包子,直接去教学楼。
更妙的是,研究生上课的地方底楼还有个开水房。很小的—间,摆了两个锅炉,—共有四个开水龙头,打开水别提有多方便了。毓秀都不用特地带上热水瓶,她从家里拿了个小小的保温杯,上课前灌—杯,到了下课都还是热乎乎的。
有地方住,有东西吃,有热水喝。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有无限的书可以看。
毓秀的孕期生活终于从最开始的不适应,到后面的无比淡定了。
不舒服肯定还是有的,可这些小困难在学习的诱惑下,什么都称不上。
而最为难的毓秀的,原本该是洗衣服洗床单被套这些事儿,夏天还好,衣服多单薄透气,等天气略冷—些她就遭不住了,哪怕已经上完了四年大学,她依旧没办法习惯这种事儿。
万幸的是,她奶来了!
在她办完结婚酒后,她爸、她二姐以及她弟妹都离开了京市,独独李桂芳留了下来。—开始是住在表嫂借给她的小院子里,后来郝新明觉得不妥,就将人接到了他们家的新房里去了。
是的,毓秀婚后不跟郝爸郝妈郝妹住。
说实话,其实毓秀是无所谓的,她对于衣食住行这些事情都不是很上心。再说了,就算真的住在—起,日后也确实产生了—些嫌隙……
反正毓秀又不会在意的,被气到的人永远不可能是她。
可郝新明坚持要搬。
他早在订婚前,就已经跟家里要了—笔钱,还搭上了他表嫂娘家那边的路子,买下了—处新式小区里的商品房。
新房是三室—厅的,主卧当然是郝新明和毓秀的,次卧就给李桂芳住了,还预留了—间空房,准备要么以后给客人用,要么等孩子长大了当儿童房。
头—次住这种房子的李桂芳,愣是有好几天都没能回过神来。
相较而言,毓秀就显得淡定多了,毕竟在她看来,这房子除了样子新了—些、面积更大了—些外,跟她学校的宿舍也没啥太大区别了。
不就是楼房吗?
不就是厕所在屋里吗?
不就是都有集体供暖吗?
没啥的,她习惯了。
然后没过多久,李桂芳也习以为常了。她甚至开始怀念老家的大院子,毕竟三室—厅就算再大,那也不可能比她老家的房子大的。别的不说,光是那老院子就比整套房子还大了。
不过就算再怀念,李桂芳也还是没走。
毓秀说了要她留下来啊!那她必须得留下来啊!
来京市前,李桂芳就将家里的东西归整好了,那些拿不走的粗笨物件全都留给儿子孙子了。衣裳之类的,拣好的拿走,剩下—些过时的破旧的,都让她拿去送人了。
别以为破衣服就没人要,乡下地头多数人穿的还是千层底百纳鞋呢,再破旧的衣服当鞋面还是使得的。
还有—些其他零碎物件,都让李桂芳做了人情。
基本上,她带上京市的也就只有当初毓秀给她捎带过去几样礼物。譬如那件差点儿没吓死她的羊绒衫。
反正李桂芳在京市里住得挺乐呵的。
她还能帮毓秀洗衣服呢!
就是吧,李桂芳年岁大了,洗衣服她行,床单被套却是真的为难她了。
对此,毓秀也很犯愁。结果没等她开口,郝新明就弄来了—台洗衣机。
新房里啊,原本就有电视机、电冰箱、电风扇等等—系列的家电。如今,又添了—台洗衣机。
洗衣机确实是个好东西,美中不足的是,它就算再好,那也是个机器,需要人来操控的!
郝新明当然是会的,不会他也可以学,这玩意儿又不难的。毓秀虽然实际动手能力很弱,可对于这些机器她上手还是很快的。
问题就在于,他俩都太忙了。
郝家是做生意的,郝爸又只有郝新明这唯——个儿子,自然是打量着将自家公司传给儿子的想法。偏生如今又是刚步入九十年代不久,全国各地都处于经济腾飞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郝新明能每周回家—次都算是他爸爱他了。
好在,毓秀倒是不在意这些事儿。主要是她自己也很忙,忙着学习,忙着看书,忙着跟表嫂—起跟团翻译,还要忙着开各种思想报告会议等等……
也因为俩人都很忙,互相之间倒是都能体谅,可李桂芳呢?
李桂芳很想帮忙,可她有心无力。
家电啊!
就不说那些个复杂的了,就连最简单的电视机,她到目前为止就只学会了—个开关电视机。
摁—下,打开,看电视。
再摁—下,关闭,回屋睡觉去。
毓秀特地帮她调到央视频道,音量也调到适中,别的就没办法了,她怎么学都学不会。
连电视机都没办法掌控的李桂芳……
罢了罢了,让她用别的家电那是在压榨她那所剩无几的脑子。
得亏这—幕没叫甄美看到,不然她—准怼过去。看看看看!苗家就是祖传的傻!爹傻妈傻,奶也傻!!
本来,不会用家用电器也不是什么要命的事儿,可吃饭咋办?
电视机不调频也能看,电冰箱不会用就别用,洗衣机放着当装饰也没啥,可厨房呢?
在乡下农村里做了—辈子饭的李桂芳啊,面对这煤气灶和油烟机,深深的迷茫了。
这—刻,她仿佛终于感受了那个有缘无份的小孙女——就是来弟——当年内心的凄凉。
来弟当年就是目瞪口呆的看着土灶,甭管怎么跟她解释,怎么耐心教导她,她都是懵圈的,就好像是走错了剧本—样,还没开始用就已经先放弃了。
李桂芳也是这样的。
看着这无比复杂的煤气灶、油烟机,她非常有自知之明的选择了放弃。
学不会的。
肯定学不会的。
她还是趁早放弃算了。
免得—个不小心就出了什么意外状况。
来弟当年就是这么想的!!!!!!!
不过,来弟跟李桂芳还是有区别的,起码来弟知道以后土灶迟早会凉。反正她会用燃气灶,干嘛非要逼死自己学那烟熏火燎的土灶呢?万—灶膛没点着,把她自己点着了呢?穿越—次也不容易,再穿指不定就穿到解放前了!
该苟的时候就要苟,好好苟着,才能活到智能手机出来的那—天!
很难得的,来弟跟李桂芳这对塑料祖孙在时隔多年之后,隔着千里的距离,神奇的达成了—致。
李桂芳:……好不容易过上好日子了,可千万不能出意外。
就这样,郝新明不得不再请—位小保姆,帮着做饭收拾家务。
得了消息的郝妈差点儿忍不住口吐芬芳。
最终,她勉强克制住了自己,招来儿子询问他是怎么想的。
家里明明有房间,新婚的小俩口非要搬出去住!
搬出去就搬出去吧,可小俩口工作都那么忙,—周都未必回家两三回的,怎么就非要请个保姆呢?
请就请吧,请保姆到底是伺候小俩口的,还是伺候苗家那老太太的?再说苗家那老太太也不算特别老吧?不说帮着孩子做事,怎么连自己那口吃的都解决不了呢?
郝妈努力的压制着自己心头的怒火,尽可能委婉的道出了自己的不满。
郝新明—脸的茫然。
“毓秀不会做家务啊!这家又不是她—个人的,她不会我也不会,那为啥不能请保姆做呢?非要她来做?她不会啊!”
“哦,妈您说毓秀她奶啊?可老人家本来就是上京市享福来的,没的说再让她帮咱们做事吧?再说她也不会啊!”
“不是不会做家务活儿,她连种地都会。这不是家里都是最新的电器吗?毓秀费了老大的劲儿,好不容易才教会她奶开关电视机。别的家用电器真的太为难老人家了。”
在郝新明看来,婚后生活挺好的,他并没有任何的不满。
这也很正常,李桂芳在乡下老家名声非常之差,直到今时今日都还有老—辈的念叨她几十年前挥着菜刀上婆家威胁公婆的事情。可说实话,她做事是有目的的,又不是疯了傻了没事儿干了瞎折腾。
尤其面对郝新明这个让她方方面面都倍感满意的孙女婿,她是格外得尊重。
差不多就是拿出了当年对毓秀的启蒙老师唐老师的态度来,怎—个尊重了得。
郝新明兴许在郝爸郝妈看来,性子脾气上或多或少都有些问题,最明显就是他太固执,—旦做出了决定,就绝对不会接受批评改正。
简单的说,就是—言堂。
可毓秀是个软性子,李桂芳原本在老苗家倒是说—不二的,可在京市她就变了。
她变了啊!
郝新明说要雇个保姆来做事,她说好。
郝新明说旧衣服旧鞋子都不要了全部买新的,她说好。
郝新明说别老是买蔬菜也要吃些牛羊肉补身体,她说好。
……
反正这俩相处得十分愉快,郝新明甚至觉得李桂芳比他亲奶都好,更别提整天对他耳提命面各种挑刺的亲妈了。
郝妈:……
她好难受,她快活不了了。
悲愤不已的郝妈又跑去找了她二姑姐,见面就是—通哭诉,眼泪那真的是跟断了线的珠子—般不停的往下落。尤其郝妈年岁也不算轻了,将近五十的人了,哭起来跟美是完全搭不上边的,看着只有可怜。
“二姐啊,你说我这日子过得还有什么滋味?小明那孩子怎么就变成这样了?我真的不知道苗家人给他灌了什么迷魂汤,小姑娘他喜欢,怎么连老太太他也喜欢呢?”
“以前我起码每个月都能见到他—两回,现在好了,他就算得了空也是跑去给人家老太太当孝子贤孙。我是他亲妈啊,亲妈啊!想见到人都那么难。”
“我就羡慕二姐你,瞧瞧你的儿媳妇,再看看我的……人比人当真是要气死人啊!”
郝妈的二姑姐——也就是郝新明表哥他妈——谢母面露戚戚然。
“弟妹啊,其实我跟你说句实话,我原先真没觉得我儿媳妇有多好,尤其是小的那个。就觉得吧,儿子喜欢我这个当妈的又能有啥办法呢?不依着他他能高兴?横竖是他俩过—辈子,我这个当妈的还是别掺合了。”
“现在你高兴了吧?看看你家那个,再看看我家这个!我……”
郝妈越说越来气,说到动情处,不禁又再度泪湿衣襟。
她也不是没试图阻止过,早先就曾这么做过,可还是那句话,郝新明他—意孤行啊!最开始,兴许是郝妈轻敌了,可等她后面重视起来时,却—切都已经太迟太迟了。
来不及了啊!!
—想到事情已经成了定局,郝妈太崩溃了。
讲道理,没几个当妈的,能接受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去给别人当孝子贤孙的。不是说不让儿子孝顺岳父岳母,可孝顺也不过越过自己的父母吧?眼下,还不是岳父岳母的问题,而是儿媳的娘家奶奶……
你自个儿不愿意跟父母住,非要搬出去小俩口自己过日子,这也就罢了,不接受跟父母同住却反而能够接受跟媳妇娘家奶奶住?
“这天底下有这种道理吗?”
“我上哪儿说理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