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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笔(1 / 2)

作品:《文化苦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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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合集》二十卷,在除夕的爆竹声中终于编成了,我轻轻放下手上的笔。

放下又捡起,再端详一番:笔。

人的一生会触碰到很多物件,多得数也数不清。对我来说,最重要的物件,一定是笔。

我至今还没有用电脑,一切文字都用笔写出,被出版界誉为稀世无多的“纯手工写作”。会不会改变?不会。虽然我并不保守,但一个人的生命有限,总需要守住几份忠贞,其中一份,就是对笔。

也许很多人会笑我落伍,但只要读了我下面的片断记忆,一定就会理解了。

我人生的第一支笔,是一支竹杆小毛笔。妈妈在代村民写信,我用这支小毛笔在边上模仿,那时我才三岁。第二年就被两个新来的小学老师硬生生地从我家桌子底下拖去上学了,妈妈给我换了一支好一点的毛笔。我一上课就黏得满脸是墨,惹得每个老师一下课就把我抱到小河边洗,洗完,再奔跑着把我抱回座位。

七岁时,妈妈给了我一支比毛笔还长的蘸水笔,外加一瓶蓝墨水,要我从此代她为村民写信、记账。把笔头伸到墨水瓶里蘸一次,能写七个字。笔头在纸上的划动,吸引着乡亲们的一双双眼睛。乡亲们几乎不看我,只看笔。

这也就是说,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有意无意地告诉我,这笔,对乡亲们有一种责任。

九岁小学毕业到上海读中学,爸爸狠狠心为我买了一支“关勒铭”牌的钢笔,但很快就丢了,爸爸很生气。后来知道我得了上海市作文比赛第一名和数学竞赛大奖,爸爸气消了,但再也不给我买好钢笔。我后来用的,一直是别人不可能拿走的那种廉价钢笔。我也乐意,因为轻,而好钢笔总是比较重。

我第一次大规模地用笔,是从十九岁到二十一岁,替爸爸写“交代”。那是“文革”灾难的初期,爸爸被“革命群众”揭发有政治问题和历史问题,立即“打倒”,停发工资,而我们家有八口人要吃饭。爸爸希望用一篇篇文字叙述来向“革命群众”说明事实真相,因此一边擦眼泪一边写,很快眼睛坏了,就由他口述,由我代笔。一开始他还没有被关押,天天晚上在家里他说我写。后来被“革命群众”上纲上线为“反对伟大领袖”,不能回家了。他告诉当权者说自己已经不能写字,必须由我代笔。因此,还能几天放回一次,但不能在家里过夜。

我一共为爸爸写了六十多万字的“交代”。我开始时曾劝爸爸,没有必要写,但后来写着写着,知道了从祖父和外公开始的很多真实往事,觉得很有历史价值和文学价值,便写了下去。而且,又主动追问了爸爸很多细节,再从祖母、妈妈那里核实。这一切,就是我后来写作《吾家小史》的起点。这书,断断续续写了四十多年。

当时为爸爸写“交代”,用的是圆珠笔。一根塑料直杆,每支三角钱,我写完了很多支。用这种圆珠笔,要比用钢笔使力,笔杆又太细,写着很不舒服。但爸爸要求,在写的材料下面必须垫一张蓝紫色的“复写纸”,使材料交上去之外还留个底,因此只能用这种圆珠笔。写一阵,手指发僵,而中指挨着食指的第一节还有深深的笔杆印。再写下去,整个手掌都会抽搐,因为实在写得太急、太多了。

再怎么说,我爸爸都不应该是“文革”斗争的重点。他不是干部,不是资本家,也不是知识分子。“打倒”他,是出于“革命群众”的嫉妒。嫉妒他什么呢?只有一条,生了四个儿子,属于“人丁兴旺”。那年月,“人丁兴旺”必然食不果腹,但“革命群众”不管,只在他平日与同事聊天中收集到几句似乎“不满”的言语,便“打倒”了,长时间关押。

“文革”的真正重点,倒是与我的专业有关。戏剧,成了社会灾难的引爆点。整个“文革”,开始于批判吴晗的《海瑞罢官》——那是戏剧;“文革”的旗帜,是几部所谓“革命样板戏”——那也是戏剧。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这样的事:很多人只因为说了一两句与戏剧相关的话,便身陷铁窗,或丧失生命。我考上的上海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是学习戏剧理论和戏剧写作的,这专业一下子成了颠倒黑白、美丑、善恶的“集中营”。我决定退出,折笔改行。

在上海戏剧学院,我是反对“文革”的“保守派三座大山”之一。在爸爸已经被“打倒”的情况下,我的这种反对,在当时就是一种悲壮的自毁行为。就像我的叔叔余志士先生以连续三次的割脉自杀来抗议“文革”一样,我捧着他的骨灰盒接过了他的遗志。

正在这时,一场更大的灾难降临,全国城里的学生必须断学废学,上山下乡,不准回城。上海学生,有不少更是被惩罚性地发配到了遥远的边疆。出发前,所有的家长和学生都必须去看一台彻底否定教育和文化的戏剧《边疆新苗》。天哪,仍然是戏剧!我看过这台戏剧后去农场时,把所有的笔都丢进了垃圾桶,包括为爸爸写“交代”的圆珠笔。当时,爸爸的“罪行”加重,不能离开关押室了,我也就无法再为他代笔。

为什么要把笔丢进垃圾桶?首先是一种抗议性决裂。“革命样板戏”和《边疆新苗》使我产生了一种专业性耻辱。其次,是因为发现没有机会写字了。到农场后给谁写信?爸爸那里不准通信,如果给妈妈写信,她又能用什么样的话语回信?而且,我打听到,我们劳动的地方根本没有邮局,寄信要在休息的日子步行很远的路才能找到一个小镇,但实际上并没有休息的日子。由于这两个原因,理所当然,折笔、弃笔、毁笔、葬笔。

实际情况比预料的更糟。我们在农场自搭茅草屋,四根竹子撑一块木板当床,睡着睡着就陷到泥淖里去了。用笔的地方完全没有,用笔的时间也完全没有。永远是天不亮下田,天全黑才回,累得想不起字,想不起笔,想不起自己是一个能写字的人。

一九七一年的一个政治事件使周恩来总理突然成了中国的第二号人物,他着手领导复课,试图局部地纠正“文革”灾难。这就使很多濒临灭绝的“边疆新苗”有可能回城读书了,也使我们有机会回上海参与一点教材编写。我被分配到“鲁迅教材编写组”,这又拿起了笔。记得那笔是从静安寺百乐商场买的,一元钱左右的吸墨水钢笔。当时的钢笔也已经有了几个“国内名牌”,像“英雄”、“金星”什么的,那就要二三元钱一支了,我买不起。

编教材,我分到的事情很少,几天就写完了。但是,复课、编教材这件事虽然由周恩来直接布置,却仍然受到主张废学停课的极左派反对,认为是“右倾翻案”,时时准备反击。他们正忙着张罗让刚刚回课堂的学生再看一遍《边疆新苗》这样的戏,“重返边疆再革命”。这让我又一次愤怒,既为教育愤怒,又为戏剧愤怒。但是,由于当时已经出现了恢复教育的势头,我的愤怒也就变成了学术勇敢。

我拿起那支一元钱的笔,开始行动。那时为了复课,各大学的图书馆重新开放。我利用上海戏剧学院图书馆一个早就熟悉的职工蔡祥明,偷偷摸进了当时还视为禁地的外文书库,开始了《世界戏剧学》的写作。我的笔,大量抄写外文原文,再借着各种词典的帮助一段段翻译。同时还要通览大量背景材料,最后汇集起全世界十三个国家的全部戏剧学理论。这件事,在工作量上非常巨大,因为这些内容直到四十几年后的今天还没有被完整翻译过来。我当时居然凭一人之力,在密闭的空间,以笔为杖,步步潜行。更不容易的是,当时在外面,一窗之隔,只要说一句不利于“革命样板戏”的话,就会有牢狱之灾。为此,我不能不对那支一元钱的钢笔表示敬意,对自己的青年时代表示敬意。

当时完全无法设想这部长达六十八万言的艰深学术著作能够出版,当然更无法预料,这书居然在几十年后一直成为全国在这一重大学科上的唯一教材,未被替代。

可见,那支笔,那支帮我偷偷潜行的拐杖,在黑暗泥泞中描划出了一个庞大的学术构建。

与这个学术构建相比,我后来完成的很多学术著作,虽然更为著名,却失去了一份不惜赴死的生命力度。

由于我在灾难中的表现,灾难过去之后全院三次民意测验均名列第一,被破格提升为院长。

连一个小组长也没有做过,却成为国家重点艺术高校的第一领导者,这似乎像是坐了“火箭”,但却是十年的信任沉淀。全院的教师和职工看了我整整十年,有的事当时没有看明白,后来也终于明白了,例如,我一次次鬼鬼祟祟地消失在外文书库的原因。

灾难中的形象往往会传播得很广,当时我的社会声望已远远超出学院,被选为整个上海市的中文专业教授评审组组长,兼艺术专业教授评审组组长。每次评审,我们对那些在灾难岁月投机取巧、丧失天良的文人都断然予以否定。于是,我又拿起了那支笔,一次次重重地写下了否定结论,又浓浓地签上自己的名。那支笔在当时,几乎成了法官敲下的那个锤子,响亮、果敢、权威、无可争议。

这就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那时说得上仕途畅达,官运亨通。已经是全国最年轻的高校校长,却还常有北京和上海的高官竭力要把我拉进更高的权力圈子,这在当时很容易。于是,有了一次次长谈,一次次规劝。这些高官,后来都成了非常显赫的领导人。但是,我太明白我的笔的秉性。它虽然也有能力继续成为更大法官的锤子,但它显然并不愿意。

于是,我在上上下下的万分惊愕中辞职了。辞了二十三次,才被勉强批准。然后,穿上一件灰色的薄棉袄,去了甘肃高原,开始踏访公元七世纪的唐朝。

当年寻找古迹,需要长时间步行,而那些路并不好走。在去阳关的半道上,我几度蹲下身去察看坟丘密布的古战场,把我插在裤袋口上的旧钢笔弄丢了。那支旧钢笔不值什么钱,但正是它,我在辞职前反复搓弄,它总是顽强地告诉我,只愿意把我的名字签在文章上,而不是文件上。

既然它对我有点重要,我还在沙原上找了一会儿。但那地方太开阔、太芜杂了,当然找不到。转念一想也释然了:这支笔是陪了我很久的老朋友,从现在起,就代表我陪陪一千多年前的远戍将士和边塞诗人吧。

我考察的习惯,不在现场抄录什么,只在当天晚上回到旅舍后才关起门来专心写作。记得在兰州我曾长时间住在一个极简陋的小招待所里,简陋到上厕所要走很远的路。当地一位年长的文人范克峻先生读过我的不少学术著作,又看到我行李简薄,便送来了一支圆珠笔和两叠稿纸。这种圆珠笔的笔杆较粗,比我为爸爸写“交代”的那一种更好用。只不过那稿纸太薄,一写就穿,落笔要小心翼翼。

我把白天的感觉写成一篇篇散文,寄给在《收获》杂志做编辑的老同学李小林。邮局找不到,就塞到路边一个灰绿色的老邮筒里。这时才觉得范克峻先生给我送薄稿纸算是送对了。稿纸薄,几篇文章叠在一起也能塞得进那邮筒。

写了就及时寄走,是怕在路上丢失。有的地方连路边邮筒也找不到,那就只能将写好的文章随身带了。随身带,又要求稿纸越薄越好。由此我养成了习惯,只用薄稿纸。即使后来可以用较好的稿纸了,也选择薄稿纸。这一来,那种容易划破薄稿纸的圆珠笔,就需要更换了。

当然,写起来最舒服的还是吸墨水的钢笔。但这对我这个不断赶路的旅行者来说,就很不方便,因为必须带墨水瓶。墨水瓶都是玻璃做的,夹在行李里既容易洒,又容易碎。据说过去安徒生旅行时是把墨水瓶拴根绳子挂在脖子上的,那就不会洒,也不会碎了。但我不会模仿他,因为那样不仅难看,而且有显摆自己“很有墨水”的嫌疑。安徒生旅行时还肩扛一大圈粗麻绳,那是准备在旅馆万一失火时可以滑窗而逃。可见,他走得比我还麻烦,但我走得比他远得多,时间也长得多。

后来我还是学了安徒生的一半,随身带墨水瓶,但不挂在脖子上。选那种玻璃特别厚的瓶子,瓶口拧紧处再垫一个橡胶圈。但这样还是不保险,因为几经颠簸后,瓶盖易裂。所以再加一个笨办法,在瓶盖外再包一层塑料纸,用细麻绳绕三圈扎紧。行李本来就很小,把墨水瓶安顿在衣服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