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五章,第三百三十六章(合一)(2 / 5)
作品:《逆天体修》可是不对付他,就等于坐以待毙,真是左右为难,连日来,郑惊天为此连饭都吃不下去,他家里还有一件妹妹的事。
姑娘大了,要不找个人家,将来打起仗来,对不起爹娘二老。
他急于给妹子选个佳婿,她一旦光婚,当哥哥的也就放了心,兄妹二人经再三商议,才决定比武招婿,凡是被姑娘看中了的,就可以招为郡马。
这件事儿,今天无论如何得定下来,所以郑惊天尽管日理万机,还是亲自来了。
此刻郑惊天坐在敞厅上往下一看,就见下面人声鼎沸,他知道,多数人都是来夺郡马的。
也不知哪个能是他未来的妹夫。
他又高兴,又担忧。
稍事休息后,他问妹妹:“芙蓉,你看,可以开始了吧?”
“哥哥,您看着办吧!”
“好。赵长史!”
“臣在。”
“你去讲明,比武开始。’
“是。”
赵长史来在敞厅的最前面,冲场中高声喊道:“诸位,静静。”
说者话,他把手一挥,敞厅下十六面大鼓同时响起,鼓声惊天动地,一下就压住全场喧闹的声音。
鼓声一停,全场立刻静下来了。
赵长史高声道:
“比武夺郡马现在开始!
奉王爷旨,凡下场者,能力胜五杰,均可选为郡马候选人。
不过,最后要由那主从中决裁一人。
凡被郡主相中者,即为郡马。
现在开始比武!”
迟宇申瞪着眼睛往下看看,不知道谁先下场。
这时,听见对面看台有人吼叫一声:“哎,我先下场啦。”
迟宇申一听,说话这人舌根发硬,舌尖发秃。
只见这人从西看台上下来了,身高体壮,头似麦斗,脸大如盆,紫红脸膛,满脸红丝肉。
左耳戴者烧饼大的铜环,阔口方腮,一部黄胡须,身穿团花袍,腰里挎着把大号鬼头刀,摇摇晃晃来到梅花圈。
他先冲着敞厅上的郑惊天跪倒施礼:“臣参见王驾千岁!”
郑惊天见他,眉头皱了一下,原来此人就是台湾土著的头领,名叫哈巴力。
这哈巴力有一定实力,手下好几万人,是郑惊天手下的一员猛将,
过去曾经三番五次向郑惊天恳求,一心要娶郡主,都遭到兄妹的婉言拒绝。
没想到这个人还挺坚决,这次也来比武。
郑惊天没办法,冲他点了点头:“起,免礼平身。”
“谢王驾!”
郑惊天问道:“卿要夺郡马不成?”
“正是!”
“好,你可以下场,如果力胜五杰,我妹子又能选中你,你可以成为郡马。”
“多谢王驾。”
哈巴力迈着两条大长腿,来到梅花圈,冲着两旁一抱拳,高声喊道:
“各位,我乃土著头领哈巴力是也,在郑王爷驾前称臣,官拜扬威大将军。
今天是大喜的日子,我特来夺郡马。
哪位不服,可以下场和我比试,长拳短打、马上步下,我都奉陪。哪一个过来?”
言还未尽,从东看台上下来一个小伙子,相貌出众,一表人材,看样手二中五六岁。
这小伙来到比武场,对郑惊天施礼道:“臣愿与哈巴力比试。”
邓惊天一看,这是白马将军尚云之子尚清风。
郑惊天点头道:“清风,你要多加谨慎。”
“谢王爷。”
尚清风转身来到梅花圈,冲者哈巴力一抱拳:“将军,在下不才,陪你走几趟。”
哈巴力冷笑一声:
“嘿嘿,我说尚清风,你我同殿称臣,你对我是比较清楚的,就你这两下还想跟我比吗?岂不是自讨苦吃?”
尚清风也乐了:“哈巴力,夺郡马的事没有让人的,是骡子是马得牵出来溜溜。
如果我不是你的对手,我让你。相反呢,郡主就得归我。’
“好吧,请你亮家伙!”
哈巴力亮出那把鬼头刀,尚清风拽出佩剑,两人互相一抱拳,在梅花圈中就战到了一处。
虽然他俩平时无冤无仇,可是为了夺郡马,眼珠子都红了,全都下了毒手,就象角斗士似的。
全场人都屏息观看着,
两人打到二十回合,就见哈巴力吼叫一声,“唰”一刀下来,尚清风躲闪不及,被一刀砍在肩头上,身子被劈为两半。
全场一阵大乱。有人把尸体拾了出去。
哈巴力把刀上的鲜血擦了擦,一阵大笑:
“各位看没看见,比武场上可没虚假呀,要没能耐,可别下来。哪个还想比试?要没人敢上来,那那主就归我了!”
一言未尽,看台上又跳出一人,此人叩拜过王爷之后,迅即探枪扑向哈巴力。
哈巴力用力往外一架,定睛看,来者是殿前大将军明远之子明世奇。
这老明家也是郑家手下的祖臣。
明世奇今年二十三岁,长得也不错,一心一意想当郡马,便跳下场来,不顾一切大战哈巴力。
俗话说:“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财是惹祸根苗,气是雷烟火炮。”
这话确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