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 新律出炉(1 / 2)

作品:《东晋:我的权臣父亲

长安城头,晋字旗已经被撤去许多,取而代之的是梁字旗迎风招展。

城内处处张灯结彩,民众纷纷上街欢庆梁国的建立。

事实上,除了桓熙从荆州带来的三万户百姓,其余民众几乎对晋室并没有多少感情,他们不在乎自己是否还算晋人。

或许,能够作为梁人,民众们的内心还会有一点庆幸。

因为均田制并非东晋制度,作为均田制的受益者,民众也会担心有朝一日关陇重新被朝廷掌控,均田制会随着桓熙的离开而废止。

桓熙建国,可以称得上是将佐与民众的共同愿景,此举也算是给众人吃下一颗定心丸。

未央殿内,桓熙大摆酒宴,群臣相贺,桓熙让谢道韫抱着阿满与自己同席,当众宣布了阿满的名字:桓徵。

因此,是否谅解,只能由受害者来决定,不会由旁人代劳。

桓熙将刑部尚书留给了桓济,虽然桓济一直在尸位素餐,但他终究是名义上的主事之人,作为兄长,桓熙不能忽视他的那份功劳。

他看向身旁一直在偷偷打量桓熙的司马道福,皱眉道:

“你若不想闹得人尽皆知,被我父母知道此事,最好收敛一点。”

桓熙很重视对阿满的教育,虽然他与王猛、权翼等人公务繁忙,但阿满的启蒙教育还是被桓熙交给了谢道韫,让谢道韫负责教阿满认字。

总的来说,《梁律》在这个时代足以称得上是一部优秀的律法。

这才直接导致了晋惠帝的皇后贾南风乱政、八王之乱等事件,引发之后的中原沦丧,衣冠南渡。

以及他将桓徵立为世子。

早在桓熙担任梁州刺史期间,王猛就曾与他商量过修改律法,只是碍于当时势力尚小,不得不作罢。

正当桓济暗暗恼怒时,却听司马道福问道:

“我听说你因为主持修订《梁律》有功,被授予刑部尚书一职,伯兄一番好意,你为何不肯领情?”

同时,《梁律》保留了秦、汉、魏、晋以来的赎刑制度,即允许缴纳一定数量的钱财,来免于刑罚。

其次是确立了新的五刑制度,即死刑、流配、徒刑、杖刑、鞭刑五种刑罚

在伤害已经造成的情况下,若想取得以钱赎罪的资格,就必须在经济层面上对受害人提供巨大的补偿。

胁迫受害者与另外九条违背伦理纲常的重罪,被桓熙定性为十恶。

这些年来,桓熙在重用北方人士的同时,也没有忘记派人在江南征辟僚佐。

但手底下的法吏们却兢兢业业,不敢懈怠,终于在桓熙需要的时候,为他献上了《梁律》。

鞭刑变杖刑,杖刑变徒刑,徒刑变流配,且遇赦不得赦免,流配变死刑。

有道是娶妻娶贤,周幼娘年纪与阿满相仿,如今被送入未央宫,由谢道韫亲自调教,又让她与阿满朝夕相处,为青梅竹马,桓熙心里究竟打的什么主意,几乎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不过,与历朝历代赎罪制度不同的是,《梁律》之中,赎罪条例还有一个前提,便是要取得受害人的谅解。

而在桓济来到长安之后,彼时未有子嗣,且并不知道自己是否有生育问题的桓熙便安排桓济去主持修订律法,也是在为将来推行新律做准备。

唯有凉州,依旧奉行《晋律》。

凉州由桓熙掌控,但在名义上,依旧是晋国的领土。

“贫者不食嗟来之食,修订《梁律》,非我之功,我不屑受之。

触犯十条重罪不得赎罪,哪怕大赦天下,也不在赦免之列。

桓熙在审视过后,立即以《梁律》取代《晋律》,在雍、梁、秦三州推行。

周楚对此喜出望外,当周幼娘被送入未央宫,周楚就迫不及待的将这个好消息通知给父亲,益州刺史周抚。

首先是在框架上,将《晋律》中的《刑名》和《法例》合并为《名例》,首创了《名例律》的总则篇目。

桓济冷笑道:

“你会这么好心?”

新五刑制度的确立,废除了宫刑、断手、断脚、挖眼、削鼻等等残酷肉刑,标志着刑罚从野蛮走向文明。

司马道福劝说道:

“伱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孩子着想,阿满将来若是连亲兄弟都信不过,又何况是叔伯兄弟。”

“在他心里,只有嫡长子,哪还有我的位置。”

虽说桓济这几年,不是在服散,就是周旋在妇人之间,正事是半点没干。

王猛兼领吏部、户部,这自然是桓熙对他的信任,谢艾担任兵部尚书,而礼部尚书则由孔汪担任。

而桓济起初负责修订律法,还是抱有很高的热情,学习了许多律法知识,只是后来发现这是桓熙故意闲置自己,这才自暴自弃。

无论是桓家父子,还是他们的将佐,没有人会想要重蹈覆辙。

桓济沉默许久,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