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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51 章 第 551 章(1 / 1)

作品:《东方皇后传

“出来,动作快点,别磨蹭。”伴随叫骂的是时不时抽过来的鞭子,抽打在麻木没有知觉的身体上,他觉得这样很好。说不清已经在阴湿黑暗里呆了多少时日,刚进来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已铸就铜铁之心,死尚且不怕,何惧酷刑,后来事实证明,他们的确不畏惧酷刑,说起来跟挠痒痒一样,还有那些狐假虎威、人模人样的畜生,吼得再大声、骂得再难听,也不过给他们增添每日笑料罢了。然而,当对方放弃酷刑,将他们如死老鼠般丢在阴暗的角落,他们开始不安、焦虑,被世界抛弃、遗忘的感觉不那么好受。安静,除了自己发出声响再没有别的声音那种安静,能将人逼疯,如果可以,他永远不想再体味那种感觉。度日如年是在此之前,剩下的唯一感受。在他以为会在黑暗里待到死的时候,牢门打开了,光亮透进来,有脚步声传来,那声响让他兴奋。这意味着,是时候了,比起在这里自己说话自己听,死亡算得上仁慈。

好一会儿,他的眼睛才适应光芒,他扬起嘴角,朝着从其他方向过来的他的老友们:瘦猴依然是瘦猴,他的脸看起来更像猴子了;胖子就没那么幸运,他瘦了两圈;驼背驼得更厉害,手脚瘦如枯柴,他怀疑它们很快就无法支撑背上那只大“锅”……有几个人不见了,想来他们是先行一步。

其实这个问题他有想过,为什么他们还活着?他们可不是落在别人手里,而是被一只疯狗咬住了。在这只疯狗眼里,杀人比碾死一只蚂蚁还简单,屠村、虐杀信手拈来,他就是残暴、凶横的化身,是魔鬼留在人间的狗。他其实有些歉疚,悬剑,倒悬之剑,终究没能解民于倒悬,在那个他们以为能够斩下疯狗狗头的夜晚,悬剑反而被斩断,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世道便是如此,不如意十之八九,不是努力了就有结果,不是反抗就有成效。不过他们并不是那么难过,失败有很多因素,他们尽力了,只是能力有限,但总归曾经点燃火把,给这一片带来一丝光亮,即便此处火熄灭了,他知道别处早已燃起燎原大火,这就够了。

扈从一脚踹在他的腘窝上,他狼狈地扑到在地,伐笱的硬底靴用力踩上他的脸,像要将他的头骨踩碎一般。这只狗恨他,恨不得将他粉身碎骨,这是好事,唯一令他不解的是,这只狗为何而今才出现在他们面前,或者他们为何能活到现在?疯狗是不可能心慈手软的。

“你一定在想,我为何留着你们?”疯狗的声音尖锐,带着一丝喜悦的战栗,“天知道,我为了忍住不把你们全部做成稻草人费了多大劲。唉,可惜,你们不能跟你们的老友一样轻飘飘挂在城墙头,看着你们喜爱的熙熙攘攘了。”他被揪住后领整个提起来,“我真的很想早点送你们去见你们的友人,但是对不住拖到现在,您这么通情达理,不会怪我的吧,尊敬的万尹大人?”

没错,他正是曾经的万华县县令,万尹。悬剑由他与友人共建,当这只疯狗屠了宝华村,他就知道他们之间不死不休,遗憾的是,自己先一步落败。

伐笱咧嘴一笑:“我有个好消息,你们的时候到了。”

他静静看着他,似乎根本没听清他的话,只是兀自疑惑,自己竟变得如此轻,伐笱拎自己就好像拎一只小鸡。他想起来以前的自己算不上胖,肚子却也圆滚滚,就是人们常说的大腹便便、一副贪官的样子,其实只是因为妻子做的饭菜太好吃,同僚都不知他是个大胃王,他在外多饮酒少吃饭菜,回到家却总要再吃一遍。想到妻子他有些惆怅,悬剑建立之初,他就想将她与女儿送走,妻子不愿意,说她们不在会引起朝廷注意。后来疯狗闻着味过来,不能再拖,他急急将她们送走,想来伐笱是没有找到她们,否则一定会在他面前折磨死她们,那是疯狗最喜爱干的事。他松了口气,又有些遗憾,当时太急切,没能好好告别,他应该要给她们一个吻的。

伐笱的脸耷拉下去,拍了拍他的脸颊:“怎么还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高兴点嘛。”

他再次扬起嘴角,笑起来,疯狗说得没错,应该高兴点,阳光很好,而他闻到了他恐惧的味道。他这个人资质平平,干了很多年都只能在县令的位子上打滚,却也并非一无是处,比如嗅觉,他有极好的嗅觉,对恐惧异常敏感。也许伐笱自己都没发觉,他的疯狂、兴奋只是掩饰。他不由好奇,是什么让肆无忌惮的疯狗感受到威胁?疯狗的扈从将他们推出去时,他发自内心感到欢喜,因为死之前,能看一看吓到疯狗的存在,正合他意。

他们被栓蚂蚱似的栓在一起,推出城门。离开主城时,他仰头看了眼被剥皮揎草、挂在墙头的友人,暗道:“再等一等,我们就来了。”好兄弟一起生一起死不失为一件美事。之后过了护城河,登上瓮城城楼。这是太和的特别之处,南门瓮城是独立在外的,占地广阔,有自己的城楼、望楼与箭楼,缓冲余地大,轻易不可攻,这是悬剑只能图谋潜入城中刺杀伐笱的原因。

士卒催促他们站上垛口,将早就竖立在垛墙边柱子上的绳索套上他们的脖子。迎风而立,广阔的天地尽收眼底,万尹心神激荡,贪婪地吸进二月破冰的暖息,呼出胸腔里的浊气,肆意地感受微风带来的万物复苏之意。

这一刻脖子上索命的绳索消失,而他是即将获得自由的飞鸟。

目光在远处起伏的山峦停留许久缓缓移到城下,那是一支全副黑甲、十分整肃的军伍。当先一人,骑着火红骏马,乌黑的铠甲、乌黑的披风在风中猎猎飞扬,整个人冷冽、肃穆。从他的位置看不清对方面容,也不辨男女,听闻安字军统领是个女人,今日一见,只觉其背脊直挺、一身傲骨叫人眼前一亮。

对于安字军,不得不说,他是嫉妒的,明明与他们一样乌合之众出身,却成长成了最锋利之剑。如果这样一支军伍属于他们,伐笱与费中谷就不能像如今安稳,早就被一剑直插心脏,可惜没有如果。也好吧,不论是哪一把剑,总归已抵倒行逆施者咽喉。若要以他们为祭,他们愿做那最好的祭品!

伐笱在他耳边叽叽喳喳,开始还四平八稳地挑衅对方,而后声音拔高,他都不知他能如此聒噪,对方越不理会,他愈显狂态。

“真可怜啊。”他这么想也这么说出来,“原来穷途末路,你也是会害怕的?”

对方一把扣住他的咽喉哈哈大笑,他想提醒他不用笑得这么大声,会让人发觉笑声里藏着的不安。

“看见这些人了吗?他们号称悬剑,解民于倒悬,不过现在成了废剑。就把‘烟花’朝这儿砸过来。”他捏着他的脑袋,“对,转过来,就朝这里,把这些人一起大卸八块!不用有任何担忧,他们就是一群不自量力的小老鼠而已,虽说小有名气,但这是不得不为不是吗?民众会体谅你们的。况且,你们根本与他们不熟,没什么好顾忌,陌生人而已。战争嘛,总会有伤亡,别犹豫,过来,碾过他们的血肉,我想对安字军来说小事一桩、不足挂齿。”

“动手啊,安字军统领!”他大吼,“婆婆妈妈什么?还是说终归是个上不得台面的女人?那样就太叫我失望了。”

“废狗,你也就能吠得一时!”豲子破口大骂。

“现在无能狂吠的是你。”

众人怒火中烧。

忽而城墙上传来不那么中气十足,却叫城下听得清清楚楚的声音:“安字军吗?早闻大名,如雷贯耳,这种情形真不是万某设想最好的见面情形。但万某很高兴,能在死前见一见你们,能看到大军临太和这一幕,作为失败者,我们也释怀了。动手吧,踏过太和,去往长阳,你们的胜利就是对死去之人最好的告慰,用你们的剑刺穿所有贼人的胸膛,让和平再次降临这片土地。”万尹骤然大喝,“动手安字军!我们愿以血肉为你们铺垫前进的路!”他扭头望了眼身边的友人,看到他们微微颔首。

纵然他们是自不量力、以卵击石的乌合之卒,无法解救民众,但他们众志成城!

最后一眼,是道别,是期待再次聚首,他迎着风、迎着明媚的阳光往前跨出了此生最后一步。至少还有这一件事,是他、是他们可以做的。

城墙头悬剑被捕成员皆往前跨了一步,几十名竟无一人偷生。

谁说王侯方英雄?好汉出草莽。

有人说,悬剑啊,愿望是好的,可惜实力不足,顶多算是小小火苗,东方永安却要说,这小小火苗比火炬还明亮,它照亮的是人心。

她的手臂劈下,夜鹰抬起大弩对着城墙头就是一箭,利箭带着他们的怒火呼啸着擦过伐笱脸庞,刺穿他的耳朵。

满面鲜血的伐笱凶相毕露、大嚷大叫:“弓*弩手放箭!给我射死他们!”